****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522********040 | 宗地总面积:159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县宰便镇二友村 | 出让年限:40年 | |
| 容积率:容积率≤0.5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40.0 | 绿化率(%):30.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14.0 |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595.0平方米 | 十五级 | ||
| 区位:一般建成区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725BA0145 | 保证金:60.0万元 | |
| 起始价:300.0万元 | 加价幅度:5.0万元 | 挂牌时间: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 至 2026年04月13日15时00分 | ||
| 现状土地条件:用地红线外“三通”,即通路、通电、通讯,场地平整 | ||||
| 备注:宗地的规划建设必须按照**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3月14日 至 2026年04月10日 到 ****(网上)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03月14日至2026年04月10日 到****(网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0日23时59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04月13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22********040号地块: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13日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参加土地揭牌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不设挂牌底价,竞买人自挂牌出让起始价起开始报价,价高者得。
(四)竞买人须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且不可中途撤回。
(五)土地成交价款的缴纳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受让人必须在3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不计利息)。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六)本次出让宗地实行现状条件下的土地出让,宗地成交后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出让人在30日内将土地交付竞得人。竞得人对该宗地的规划建设必须按照**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并且竞得人在开发建设前必须到****、****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准建手续后方可动工。
(七)开发建设时限: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
(八)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本次出让宗地如果涉及林地需办理林业手续,林业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十)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报名必须报价,后一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报价后才能参加现场竞买。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丙妹镇**路51号2—3楼、**省**市博南路5号荷香居3-4栋裙楼
联 系 人:覃超、王海清
联系电话:0855-****100
开户单位:黔东南苗族侗****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帐号:050********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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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