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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 ****关于申请审批**新能****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升新能源产业承载能力,建设****园区。我局原则同意**新能****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能****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蕉**井上濂坑片区,104国道和濂坑村东侧福宁北西侧、****侧、井上村北侧。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10.55万平方米,拟建设新能源产业链配套高性能锂电池生产线厂房、研发综合楼、宿舍、配套公建、设施配套用房、公用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631111.8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资金,剩余部分由业主自筹。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宁****改革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