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高沙窝镇李庄子村2026年农业农村和城乡融合发展以工代赈项目

审批
宁夏-吴忠-盐池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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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13

项目名称 **县高沙窝镇李庄子村2026年农业农村和城乡融合发展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地点 **回族自治区**市**县李庄子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53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冯冰
联系人 刘帅 联系电话 182****9636
项目投资(万元) 653.85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李庄子村现状宽度为 5 米,长度 11.06 公里的混凝土道路实施沥青罩面改 造(含道牙),改造面积 55300 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 量较少,要加强管理,合 理利用,不随意排放,其 他生活污水排入周边污水 处理设施。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量较少,要加强管理,合理利用,不随意排放,其他生产废水水排入周边废水处理设施。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弃渣,****填埋场,并在运输车辆上加盖防护棚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器设备或安装降噪隔声装置,既减少噪声又有利于安全。另外,将噪声较大的施工过程放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施工,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内
承诺:**** 冯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冯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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