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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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集中筹措采购项目(第1包,第五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第1包1548.27万元/年; 3.最低限价:所有报价均应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低于7%为无效报价(即投标报价应≥7%,例8%为有效报价,6%为无效报价)。 4.本包确定4家供应商入围。 入围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轮换规则,轮换配送。
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以下方式执行:①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例: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价格为下浮15%,其它预中标供应商价格为下浮14%,则统一执行下浮为15%的报价;其它预中标供应商价格为下浮16%,则执行各自报价;以此类推);②预中标供应商不接受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放弃的数量,按照招标评审排名结果由高到低,从备选供应商中依次替换。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如未赋码且采购人通过深度查验方式二查验未通过,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3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标书代写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3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 标书代写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采购单位核查承诺声明真实性,一旦发现投标供应商有虚假承诺,即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一)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供应商注意需注册成功) 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至 2026年03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省 **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4月03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3日 09:30 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 **省 **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09:30 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 **省 **市 标书代写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有效的《食品流**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63.com,联系电话:任老师(158****5920)。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158****5920
地 址:**省 **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58****4145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8****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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