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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五里桥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业予****公司
建设地点:****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县**镇,主要对五里桥河段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河长3.0公里。建设内容包括全河段清淤疏浚,以及**浆砌石重力式防洪堤2.89公里(其中左岸1.46公里,右岸1.43公里),配套建设下河梯步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0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31公顷,临时占地1.73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1.66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对表土进行剥离保护,后期用于覆土整治及植被恢复,对裸露区域采取撒播草籽绿化及撒播绿肥作物复耕措施,并对临时堆土实施苫盖防护,旨在提升河道行洪能力,保障两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农田灌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