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绿江泉****公司
建设地点:**市信**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信**小江镇,总占地面积2.104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用地性质主要为采矿用地。主****养猪场,包括规划猪舍6栋,建筑面积约9720平方米;配套建设看护房13平方米及粪污处置用地1693平方米。项目同步实施厂区道路、围墙及大门安装工程,并在厂区周边及空闲地布设浆砌砖排水沟、沉沙池及涵管等排水设施。设置绿化区域5691平方米,种植湿地松及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绿地率27.05%。土石方挖填总量1.92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96万立方米,填方0.96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采取苫布覆盖及装土草袋拦挡措施,并布设临时排水沟以防雨水冲刷。项目旨在建成集生猪养殖、粪污**化利用及生态农业发****农场,带动当地村民就业增收,促进乡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