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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5********328360J | 建设单位法人:邹翰林 |
| 李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南津街希尔安大道1366号 |
| ****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放射诊疗)--核医学科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南津街希尔安大道1366号医院综合楼①一层 |
| 经度:106.28362 纬度: 29.964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2-02 |
| 渝(辐)环准〔2018〕0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5********328360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200406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7MA5U75EM43 | 竣工时间:2025-09-2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list/492/5270.html |
| **核技术利用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核技术利用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在待建的综合医学大楼(综合楼①)一层东侧开设核医学科,并设置4间甲癌病房,建筑面积约1051m2,配置1台SPECT/CT(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含99mTc和131I核素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共开展99mTc影像诊断,131I甲吸诊断、甲亢治疗和甲癌治疗(4张病床)工作,日等效最大操作量7.789×108Bq,年用量总活度3.10×1012Bq,乙级工作场所);在****中心,建筑面积约1109m2,配置2台15MV直线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以及模拟定位机(Ⅲ类射线装置)和定位CT(Ⅲ类射线装置)各1台;****中心配置2台DR(Ⅲ类射线装置)和1台骨密度仪(Ⅲ类射线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核医学科总建筑面积约1051m2,目前已经全部建成,主要包括卫生通过间、储源室、固废室、分装室、注射室、ECT检查室、抢救室、检查前等候区、检查后留观区、专卫,甲吸室、碘分装控制室、碘治疗服药室、洗涤室、污洗间、甲亢留观室,以及相关过道等,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99mTc开展影像诊断和使用131I核素开展甲吸诊断、甲亢治疗工作。 另外,甲癌治疗区设置防护病房(2间4床)、被服间及住院廊,该区域按照控制区实行封闭管理。 根据核医学科目前使用核素的情况,场所核素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8.34×107Bq,年用量总活度2.26×1012Bq,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 |
| 分期验收,本次只验收核医学科。****中心等已经验收完成。核医学科中甲癌病房区,因衰变处理设施不符合新标准要求,本次不验收,后续整改后再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外购成品Tc-99m注射液,对受检者进行注射,并使用SPECT/CT开展影像诊断工作;外购I-131放射性药物,经手动分装后给患者口服,开展甲吸诊断工作,经自动分装仪分装后给患者口服,开展甲亢治疗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外购成品Tc-99m注射液,对受检者进行注射,并使用SPECT/CT开展影像诊断工作;外购I-131放射性药物,经手动分装后给患者口服,开展甲吸诊断工作,经自动分装仪分装后给患者口服,开展甲亢治疗工作。 |
| 因医院未开展甲癌治疗工作,根据医院就诊情况调整了TC-99m的日使用人次,按照新标准修正了操作方式修正因子,因此,工作场所日等效操作量较环评阶段小,但仍为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对应的排放标准及辐射控制指标限值,有效控制项目对环境的电离辐射影响。其中,附加给工作人员、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分别控制在5mSv、0.1mSv内;所有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及射线装置机房外30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不大于2.5μSv/h。 2、严格按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分区原则,对核医学科分区进行合理优化布局;在控制区的出口处应设置卫生通过间,工作人员须在卫生通过间清洁去污、更衣,进行污染检测,预防与控制放射性污染。 3、按规定要求设置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并采取防渗漏处理,****医院总污水处理设施前设置专门的采样口,放射性废水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总β放射性不超过10Bq/L****医院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通风装置;固体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处理,控制和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 4、进一步合理优化放射诊断机房的设置、布局,辐射屏蔽设计应按照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进行,并满足辐射防护安全要求;合理设置通风系统,且所有进出风口、穿墙管线等处均应采取相应的防射线泄漏措施。 5、按有关规定对放射诊断进行管理与控制,各辐射工作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落实防止误操作、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设施设备运行故障,强化风险防范管理。 6、健全辐射安全责任制,落实辐射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完善辐射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方案,使其具备针对性、可操作性。 7、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运营单位****应重新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后文监测结果及最大工作负荷估算,本项目附加给放射工作人员、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分别小于5mSv、0.1mSv。核医学工作场所控制区屏蔽墙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均小于2.5μSv/h,满足要求。同时,根据监测,工作场所的β表面污染满足要求。 2、核医学科按照环评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分区管理,合理优化了布局。在放射工作人员离开核医学科控制区边界处设置了卫生通过间,放射工作人员须在卫生通过间清洁去污、更衣,进行污染监测,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 3、核医学科建设了放射性废水收集管网及地埋式三级推溢式衰变池(含1个化粪池)。衰变池池壁池底采取防渗措施,耐酸碱腐蚀、无渗透。采取了防渗漏处理。化粪池、衰变池有效体积与环评阶段一致,放射性废水经衰变处理后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废水排放处可采样监测,待项目运行后有放射性废水经处理后排放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水进行监测,确保放射性废水衰变达标后排放。核医学科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通风装置;固体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处理,控制和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 4、核医学科按照环评及相关标准要求合理优化了布局。辐射屏蔽设计按照设计进行建设,满足辐射防护安全要求;按照新标准要求合理设置了通风系统,且所有进出风口、穿墙管线道等处均采取了相应的防射线泄漏措施。根据监测结果,穿墙管线等不影响墙体的屏蔽能力。 5、核医学科各处设置了明显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中文说明,采用自动分装仪进行分药,减少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影响;控制区进出口设置门禁,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采取经常巡查检查等有效措施,防止设施设备运行故障,强化风险防范管理。 6、医院制定了核医学科相关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核医学科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医院已经重新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在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 核医学在建设过程中根据新的GBZ120-2020、HJ1188-2021进行的调整,使其部分用房的功能进行调整,使路径规划等能更合理,控制区范围基本不变;废气收集管网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了调整,由2套变为3套,更能满足标准要求;配置的SPECT/CT电流较环评阶段小,ECT检查室防护门和观察窗铅当量减薄,根据理论预测和监测结果,机房外均为本底值,未导致不利影响加重;废水衰变处理设施与建筑有一定的距离,废气排放口位置由楼顶调整到绿化带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的建设单位为:**市合****集团****公司,****公司。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阶段的建设单位为:****,属于运营单位。 |
| 代建单位建设完成后交由运营单位运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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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水衰变处理设施 | GB18466-2005 | **地埋式、三级推溢式衰变处理设施一座,混凝土结构,为长方体,其外部尺寸为:长×宽×高=7.5m× 3.6m ×6.6m(不含人孔)。衰变池体内由混凝土隔墙分隔为4个小池体:1个粪池体和3个衰变池体,衰变池体上部设置漫流管道。化粪池有效体积为35m3,衰变池有3个,单个衰变池有效体积为22m3,总有效体积为101m3。各池池体及顶部均为300cm混凝土,人孔盖板为水泥盖板(可打开采样)。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管网采用防腐蚀材料的管道。衰变池上方设置警示标识,池壁做防渗、防漏处理。 | 因核医学科尚未运营,衰变处理设施内尚无放射性废水,本次未监测。根据环评预测,本衰变处理设施能报告放射性废水衰变达标后排放。 |
| 1 | 放射性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等 | 设置3套废气主管收集核医学科控制区(含部分监督区)的废气,各分支管道内设置防倒灌装置,并保持负压。各套管网将废气在排风井处合并后经排风井引至所在楼9F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后高于楼顶排放,另外手套箱上方设置独立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放射性废水衰变设施的废气在顶部的绿化带内排放。 | 核医学科尚未运营,未监测。 |
| 1 | 固体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处理,控制和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 | 核医学科设置了固废室,收集暂存核医学科所有放射性废物。内部配置2个放射废物桶和1个放射废物箱,均为10mmPb。固废室日常关闭,仅当有废物进出才开门。 核医学科另配置了6个10mmPb的放射废物桶,放置在分装室、碘治疗服药室、注射室(内)、甲亢留观室、检查前等候区、检查后留观区,收集包括注射器、针头、棉签、一次性纸杯、手套等放射性废物。 放射废物桶和废物箱上设置了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固废室设置放射性废物登记及管理台账,能准确记录每次产生放射性废物的种类、核素类别、重量、暂存起止时间、涉及人员等基本信息。医院按照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衰变满足相应时间(含99mTc的暂存30天,含131I的暂存180天),经监测合格后作为****医院医疗垃圾暂存间,再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处理站进一步处理经衰变达标后的放射性废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核医学科产生的放射性废水经废水衰变处理设施衰变达标后,****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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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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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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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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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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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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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