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绘丰(辽****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丰田乡,主要建设一座135MW/270MWh****电站。项目总占地面积4.38公顷,**电气综合楼、综合办公楼、附属建筑、危废间及消防水池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398平方米。核心建设内容包括安装54套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预制舱及配套PCS舱,布置220kV GIS配电室、主变压器、SVG无功补偿装置及避雷针等电气设备。配套建设站内环形混凝土道路、事故油池及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场区除建构筑物和道路外,空地采用碎石铺设以防尘固土。同步实施表土剥离用于周边耕地改良,并在施工期设置临时排水沟、编织袋拦挡及彩条布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助力区域新能源消纳与电网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