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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235(法制办)
传 真:0459-****235
通讯地址:**市**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天然气锅炉扩建项目 | **省**市**区**路80号 | **** | ******公司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扩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路80号。本项目扩建1台0.7MW燃气锅炉用于厂房供暖。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9m高烟囱排放,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减振基础、车间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内存放,产生后直接返回厂家回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