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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安海镇纵一路(养中段)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公司
建设地点:**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市安海镇,主要**一条城市支路,全长338.49米,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为双向四车道,人行道人非混行。项目总占地面积1.15公顷,包含路基、路面、交通、管线及照明工程。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同步建设雨水管网675米及各类市政管线。配套实施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636平方米,种植香樟、小叶榄仁等乔木及灌木草皮。施工期间布设砖砌排水沟880米、沉沙池2座及临时苫盖措施,以防治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2.84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及外购表土实现平衡,无弃渣。旨在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改善交通条件,****园区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