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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新区龙栖湾基础设施项目-**街(**路-观山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辽****咨询中心
建设地点:**市**新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新区,主要建设**街(**路至观山路)路段,全长542.02米,道路全宽30米,其中车行道宽18米,两侧各设6米人行道。项目总占地面积1.74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交通运输用地。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工程、人行道透水砖铺装6449.13平方米及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区面积0.03公顷,主要实施表土回覆100立方米及栽植乔木190株。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04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25万立方米,填方1.79万立方米,外购土方1.54万立方米,无弃渣。施工期间布设临时排水沟、编织袋拦挡及密目网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旨在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升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