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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53627K | 建设单位法人:王** |
| 张菲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钱塘新区 |
| 钱塘区25号大街389号 |
| ****新增年产30万吨碳酸饮料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钱塘新区 25号大街389号 |
| 经度:120.37592 纬度: 30.2984 | ****机关:****环境局钱塘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7 |
| 杭环钱环评批〔2023〕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53627K001Y |
| 2024-12-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294.473 |
| 424.4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53627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625220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913********621798R,913********312667D | 竣工时间:2025-03-24 |
| 2025-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10 |
| 2026-0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hz-env.com/nd.jsp?fromColId=2 id=220#_np=2_642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一条54000瓶/时瓶装饮料生产线和一条48000瓶/时易拉罐饮料生产线,新增年产30万吨碳酸饮料(全厂达到年产50万吨碳酸饮料)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一条54000瓶/时瓶装饮料生产线和一条48000瓶/时易拉罐饮料生产线,新增年产30万吨碳酸饮料(全厂达到年产50万吨碳酸饮料)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纯水制备→溶糖→碳酸化→制胚→吹瓶→灌装→喷码、贴标→暖瓶→包装(纯水制备工艺:将自来水通过超滤、碳滤、初级紫外消毒、反渗透过滤、终端紫外消毒等处理达到用水标准(纯水)后,才能使其进入调配工序,在灌装混比工序,经抽真空脱氧后的纯水冷却后( 1-3℃)进入下道工序。结合《****新增年产30万吨碳酸饮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杭环钱环评批[2023]37号)和《****新增年产20.6万吨碳酸饮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杭环钱环评批[2024]13号)中关于纯水制备工艺,本项目纯水制备工艺在《****新增年产20.6万吨碳酸饮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杭环钱环评批[2024]13号)中提及,进行了提升改造(如图2-3)。 溶糖:将外购的白砂糖加入溶糖罐中使用原料纯水搅拌溶解,溶解后的糖浆使用硅藻土过滤机过滤去除其中的杂质后,通过管道输送至糖浆暂存罐中进行暂存。然后将果葡糖浆及浓缩液通过管道打入糖浆暂存罐配置成半成品糖浆,溶糖温度80~85℃,采用电加热。 碳酸化:配置好的料浆通过管道输送至灌装车间的混比机中,与低温的纯水与CO2进行混合碳酸化后即为碳酸饮料液。 制胚:PET粒子经注塑成型后制成瓶胚,用于后续吹瓶。 吹瓶:制胚完成后,将瓶胚经吹瓶机吹塑成瓶,在此过程中,PET链呈双向延伸、取向和排列,从而增加了瓶壁的机械性能,提高了拉伸、抗张、抗冲强度,并有很好的气密性。吹塑时加热炉温度控制在100℃,采用电加热,吹塑的一次吹气压力控制在6-9bar,二次吹气压力控制在29-34bar,操作工对瓶子的外观进行在线检验,并将不合格品挑选或全部拦出。废塑料、塑料瓶残次品****公司,企业不设破碎机。 灌装:将混比机中的碳酸饮料液直接通过管道输送至灌装机处进行自动灌装及封盖。 喷码、贴标:PET瓶盖/身上打印生产日期(保质期)、贴标签。 暖瓶:碳酸化后的饮料温度较低,需采用暖瓶机使用温水喷淋至灌封后的饮料瓶/罐表面,对瓶/罐内饮料进行回温使其温度恢复至室温,暖瓶用水采用蒸汽加热。 包装:通过收缩膜、缠绕膜包装成最终成品样式。 注:本项目PET瓶瓶盖为外购成品,储存在盖仓内,经传送带输送至灌装机处进行封盖。 本项目易拉罐为外购成品,外购易拉罐瓶经转换星轮装置送至灌装机,由洗瓶机采用杀菌后的纯水进行洗瓶,并自动倒瓶出洗瓶水,灌装工序与PET瓶灌装工艺基本相同。 企业现有生产线日期喷码不采用任何油墨等原料,在包装壳上刻出日期,企业拟对现有现有生产线实施技改,喷码采用油墨喷码,其他生产工艺不变。本项目需定期清洗及消毒生产设备及管道。本项目采用清洗剂及消毒剂与水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达到所需浓度后,直接进入管道及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 实际建设情况:纯水制备→溶糖→碳酸化→制胚→吹瓶→灌装→喷码、贴标→暖瓶→包装(纯水制备工艺:将自来水通过超滤、碳滤、初级紫外消毒、反渗透过滤、终端紫外消毒等处理达到用水标准(纯水)后,才能使其进入调配工序,在灌装混比工序,经抽真空脱氧后的纯水冷却后( 1-3℃)进入下道工序。结合《****新增年产30万吨碳酸饮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杭环钱环评批[2023]37号)和《****新增年产20.6万吨碳酸饮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杭环钱环评批[2024]13号)中关于纯水制备工艺,本项目纯水制备工艺在《****新增年产20.6万吨碳酸饮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杭环钱环评批[2024]13号)中提及,进行了提升改造(如图2-3)。 溶糖:将外购的白砂糖加入溶糖罐中使用原料纯水搅拌溶解,溶解后的糖浆使用硅藻土过滤机过滤去除其中的杂质后,通过管道输送至糖浆暂存罐中进行暂存。然后将果葡糖浆及浓缩液通过管道打入糖浆暂存罐配置成半成品糖浆,溶糖温度80~85℃,采用电加热。 碳酸化:配置好的料浆通过管道输送至灌装车间的混比机中,与低温的纯水与CO2进行混合碳酸化后即为碳酸饮料液。 制胚:PET粒子经注塑成型后制成瓶胚,用于后续吹瓶。 吹瓶:制胚完成后,将瓶胚经吹瓶机吹塑成瓶,在此过程中,PET链呈双向延伸、取向和排列,从而增加了瓶壁的机械性能,提高了拉伸、抗张、抗冲强度,并有很好的气密性。吹塑时加热炉温度控制在100℃,采用电加热,吹塑的一次吹气压力控制在6-9bar,二次吹气压力控制在29-34bar,操作工对瓶子的外观进行在线检验,并将不合格品挑选或全部拦出。废塑料、塑料瓶残次品****公司,企业不设破碎机。 灌装:将混比机中的碳酸饮料液直接通过管道输送至灌装机处进行自动灌装及封盖。 喷码、贴标:PET瓶盖/身上打印生产日期(保质期)、贴标签。 暖瓶:碳酸化后的饮料温度较低,需采用暖瓶机使用温水喷淋至灌封后的饮料瓶/罐表面,对瓶/罐内饮料进行回温使其温度恢复至室温,暖瓶用水采用蒸汽加热。 包装:通过收缩膜、缠绕膜包装成最终成品样式。 注:本项目PET瓶瓶盖为外购成品,储存在盖仓内,经传送带输送至灌装机处进行封盖。 本项目易拉罐为外购成品,外购易拉罐瓶经转换星轮装置送至灌装机,由洗瓶机采用杀菌后的纯水进行洗瓶,并自动倒瓶出洗瓶水,灌装工序与PET瓶灌装工艺基本相同。 企业现有生产线日期喷码不采用任何油墨等原料,在包装壳上刻出日期,企业拟对现有现有生产线实施技改,喷码采用油墨喷码,其他生产工艺不变。本项目需定期清洗及消毒生产设备及管道。本项目采用清洗剂及消毒剂与水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达到所需浓度后,直接进入管道及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生产****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注塑、吹瓶废气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调墨废气、喷码废气、喷码机清洗废气、贴标废气与注塑、吹瓶废气经同一套处理措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光催化氧化+碱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固废设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和一般固废库,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严禁乱堆乱放,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固废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一般固废,****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气:制瓶(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1”(设在屋顶,活性炭充填量0.3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吹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2”(厂房西侧,活性炭充填量0.3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贴标、喷码、调墨、喷码机清洗废气一起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3”(与二期项目中制瓶废气、吹瓶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充填量2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在一期、****处理站好氧池、好氧曝气池、污泥池、沉淀池等系统均加盖,产生臭气和厌氧罐臭气一起收集至“碱液喷淋塔+除雾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固废:过滤废渣及废过滤介质、塑料边角料及残次品、废滤膜等一般工业固废,企业委托**市欣鼎****公司回收利用,已签订有效协议;污泥委托******公司处置,已签订有效协议;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抹布、清洗废液、废UV灯管等委托******公司处置,已签订有效的委托处置协议。废活性炭委托杭****公司(**城市绿岛)处置,已签订有效的委托处置协议;生活垃圾委托****公司统一清运。企业制订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固废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危废仓库面积约50m2,危废仓库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墙壁张贴危险废物标牌和分区图,危废外包装张贴规范危废标签;危废暂存区地面已做防腐蚀、防渗漏措施。危废包装桶外均设有防泄漏塑料托盘。 一般固废暂存区域面积约100m2,主要储存普通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更换的砂丸、收集的喷丸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区已张贴一般固废仓库标牌,各固废分类储存,地面已做防腐蚀、防渗漏措施。一般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生产废气由环评中的一并收集至同一套活性炭装置处理改为分开单独收集单独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分别排气筒排放(1套活性炭装置和1个排气筒改为3套活性炭装置和3个排气筒),属于废气治理措施强化。此外,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水洗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升级改造为:****处理站废气经“碱液喷淋塔+除雾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优于环评要求。其他环保措施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企业须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前按照排污权交易相关规定,通过交易获取排污权总量指标。排污许可属于登记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已完成排污登记管理,已完成排污权交易。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3.062 | 11.1093 | 24.1713 | 0 | 0 | 24.171 | 11.109 | |
| 6.531 | 5.555 | 12.086 | 0 | 0 | 12.086 | 5.555 | |
| 0.653 | 0.555 | 1.208 | 0 | 0 | 1.208 | 0.55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359 | 1.359 | 0 | 0 | 1.359 | 1.359 | / |
| 1 | 污水处理站(现有处理规模1000t/d,新增处理规模500t/d,最终总处理规模1500t/d)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 污水处理站(现有处理规模1000t/d,新增处理规模500t/d,最终总处理规模1500t/d) | 2025年06月06日,****污水处理站的主要污染物去除率为:五日生化需氧99.4%、总氮70.1%,总磷52.5%,悬浮物89.3%、化学需氧量98.8%、氨氮96.7%,石油类56.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2025年06月07日,****污水处理站的主要污染物去除率五日生化需氧98.3%、总氮54.7%,总磷51.5%,悬浮物68.5%、化学需氧量96.8%、氨氮99.5%,石油类59.3%,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 2025年06月06日和2025年06月07日****废水总排口的pH、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类、石油类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能达到**省《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要求。总氮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70mg/L的限值要求。 |
| 1 | “碱液喷淋塔+除雾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 | 在一期、****处理站好氧池、好氧曝气池、污泥池、沉淀池等系统均加盖,产生臭气和厌氧罐臭气一起收集至“碱液喷淋塔+除雾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一期、二期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4)氨、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速率、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2026年01月26日硫化氢去除效率为59.7%,氨去除效率为10.7%;2026年01月27日,硫化氢去除效率为28.3%,氨去除效率为28.2%。 |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1、活性炭吸附装置2、活性炭吸附装置3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 制瓶(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1”(设在屋顶,活性炭充填量0.3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吹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2”(厂房西侧,活性炭充填量0.3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贴标、喷码、调墨、喷码机清洗废气一起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3”(与二期项目中制瓶废气、吹瓶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充填量2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2025年06月06日和2025年06月07日,****一期吹瓶废气(DA001)、一期注塑(制瓶)废气(DA002)、贴标废气、调墨、喷码废气及喷码机清洗废气(DA003)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一期吹瓶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1”在2025年06月06日,2025年06月07日非甲烷总烃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65%,51%;一期注塑(制瓶)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2”在2025年06月06日,2025年06月07日非甲烷总烃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60%,62%;贴标、调墨、喷码、清洗工艺+二期注塑、吹瓶工艺“活性炭吸附装置3”在2025年06月06日,2025年06月07日非甲烷总烃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68%,58%。去除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进口浓度本身较低。 |
| 1 | 基础减振、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①选用低噪声、节能生产设备。②合理布置生产厂房,将产高噪声加工区布置在车间中间,以减少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③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做好传动部件润滑,避免因不正常运行导致噪声增大。④二氧化碳储罐区采用厚度100mm隔音板83m2,隔板高度4m。三处开门,门缝密封严实,门高2m,门净空分别1.2m、2m、1.6m。⑤加强厂区绿化。 | 2025年06月06日和2025年06月07日****厂界东、厂界北、厂界南、厂界西的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 1 | 1、源头控制: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2、末端控制: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危废暂存库;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3、应急响应: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进行治理修复。 | 厂区地面均已做硬化处理,危废仓库已做防腐蚀、防渗漏措施;一般固废仓库已做硬化、防渗漏措施。此外,公司已于2025年2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2025年2月10****环境局钱塘分局备案(备案号:330114-2025-010-L)。 |
| 1 | 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实施后,企业须按照这一技术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固废处置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A、一般固废 项目产生的过滤滤渣及废过滤介质、塑料边角料及残次品、废滤膜、废活性炭(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纸、塑料袋)等为一般固废,****公司回收利用。 企业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北侧,面积约50m2。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此外,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建设必要的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不能混存。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地点必须建有天棚,不允许露天堆放,以防雨水冲刷,雨水通过场地四周导流渠流向雨水排放管;临时堆放场地为水泥铺设地面,以防渗漏。 ③储存场应加强监督管理,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B、危险固废 项目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需设置独立危废暂存场所(位于厂区南侧,面积为50m2),设置防渗漏措施,不得随意倾倒、丢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企业需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做好标识,要求如下: ①做好相应标识,并设置人员定时检查; ②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 ③应有隔离设施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④设立企业固废管理台账,规范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确保厂内所有危险废物流向清楚规范。 | 过滤废渣及废过滤介质、塑料边角料及残次品、废滤膜等一般工业固废,企业委托**市欣鼎****公司回收利用,已签订有效协议;污泥委托******公司处置,已签订有效协议;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抹布、清洗废液、废UV灯管等委托******公司处置,已签订有效的委托处置协议。废活性炭委托杭****公司(**城市绿岛)处置,已签订有效的委托处置协议;生活垃圾委托****公司统一清运。此外,企业制订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固废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危废仓库面积约50m2,危废仓库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墙壁张贴危险废物标牌和分区图,危废外包装张贴规范危废标签;危废暂存区地面已做防腐蚀、防渗漏措施。危废包装桶外均设有防泄漏塑料托盘。 一般固废暂存区域面积约100m2,主要储存普通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更换的砂丸、收集的喷丸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区已张贴一般固废仓库标牌,各固废分类储存,地面已做防腐蚀、防渗漏措施。一般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1 | 应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各类设施的维护、检查,杜绝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依照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1、贮存区域地面应进行防渗、防漏、防腐处理;2、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3、加强设备检查与维护,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 | 企业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单元主要为酒精库、化学品仓库、备件库。酒精储存在酒精库的防爆柜内,地面已做防腐蚀、防渗漏处理,已配备有盖空桶和吸附材料(砂土)。酒精库已设可燃气浓度报警装置。清洗剂、施百康消毒清洁剂、季铵盐消毒液、碱性清洗剂、酸性清洗剂、过氧乙酸消毒液、热熔胶、片碱、次氯酸钙均储存在化学品仓库,存放在防泄漏托盘上。地面已做防腐蚀、防渗漏处理,已配备有盖空桶和吸附材料(砂土)。化学品仓库已设可燃气浓度报警装置。油墨、油墨稀释剂、油墨清洁剂、润滑油储存在备件库防爆柜内。地面已做防腐蚀、防渗漏处理,已配备有盖空桶和吸附材料(砂土)。 一般固废仓库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仓库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已做好标识标牌工作。 企业已于2025年2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2月10****环境局钱塘分局备案(备案号:330114-2025-010-L)。 |
| 依托现有生产厂房,局部进行改造。依托现有办公楼和食堂、市政给水、市政污水管网、当地供电所供电。****处理站并进行改扩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生产厂房,局部进行改造。依托现有办公楼和食堂、市政给水、市政污水管网、当地供电所供电。****处理站并进行改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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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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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区域削减替代量为CODCr:4.515t/a,NH3-N:1.208t/a;全厂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替代削减量为3.18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水区域削减替代量为CODCr:4.515t/a,NH3-N:1.208t/a;全厂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替代削减量为3.18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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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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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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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企业须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前按照排污权交易相关规定,通过交易获取排污权总量指标。 2、按本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 3、及时完成本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 4、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本项目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5”中的“22 饮料制造152”,本项目不涉及发酵和原汁生产的,排污许可属于登记管理;本项目生产PET瓶,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本项目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中的“62 塑料制造业292”,本项目年产PET瓶小于1万吨,本项目排污许可属于登记管理。综上,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为登记管理类。 企业应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证衔接和执行要求,在本项目投入生产前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要求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处理站属于重点环保处理设施,应要求建设单位落实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建议重点环保设施需由有资质单位设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企业已通过交易获取排污权总量指标。 2、已按照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 3、企业已于2020年3月1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并于2024年12月09日进行了变更,登记编号:913********353627K001Y,有效期:2024年12月09日至2029年12月08日。 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公司****处理站,资质详见附件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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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