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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平煤股份十一矿充填开采增效提质工程地面投料井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十一矿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周庄镇,主要建设1座生产车间及1座垂深876米的投料井。项目总占地面积0.63公顷,总建筑面积2613.2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2400平方米,配套建设联合配电室、消防泵房、卫生间等附属设施。厂区内同步实施道路硬化、大门围墙及给排水、电力通讯等管网工程。实施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510平方米,栽植乔灌木及草坪。施工期间设置泥浆池、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防尘布苫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44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渣。旨在打造集生产、投料于一体的现代化充填开采地面设施,提升矿井绿色开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