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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5MADD6JMFX6 | 建设单位法人:姚志平 |
| 郭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县团结南路4198号1区7丘88幢住建局综合楼二层406办公室 |
| 220kV 大井南光伏汇集站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89.421111 纬度: 44.500833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30 |
| 昌州环评〔2024〕2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137 |
| 188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5MADD6JMFX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创驰达****公司 |
| ****0104MAE1BDK73B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 ****0100MA77QU7E95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2025-10-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12 |
| 2026-0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875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座220KV汇集站,本期**3台240MVA的主变,规划3台240MVA的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并配套建设生活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座220KV汇集站,本期**3台240MVA的主变,规划3台240MVA的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并配套建设生活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座220KV汇集站,本期**3台240MVA的主变,规划3台240MVA的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并配套建设生活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座220KV汇集站,本期**3台240MVA的主变,规划3台240MVA的三相三卷有载调压变压器,并配套建设生活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各施工机械和设备放置在规划指定位置;电缆沟施工后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固定行车路线;尽量减少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废气排放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回收利用,施工生活区设置临时化粪池,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厂处理,保证生活污水不外排。汇集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汇集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运行期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汇集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场内统一收集,定期拉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收集点处理;废变压器油暂存在事故油池内,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影响调查结果 本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及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中的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重要物种、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中的生态保护目标。 本项目220kV升****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升压站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不在0类声功能区内建设。****公司厂区用地范围内,选址不涉及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本工程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等,占地范围内也不涉及珍稀动植物。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破坏占地以外的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和苫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根据现场调查,本升压站周围植被已恢复,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干扰强度很低,对动物活动影响极为有限,未对验收区域造成明显影响。因此,环评提出的生态环保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有效防止了生态环境破坏。 (2)电磁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本项目220kV升压站周围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6.806~115.5)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220~0.8602)μT,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100μT的要求。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本项目设有工作人员食堂,根据现场调查,食堂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同时通过对本项目食堂油烟的监测结果,食堂专用烟道处排放的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4)声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本项目在220kV升压站工程四周布置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5)水环境影响验收调查 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至厂区雨水管网,巡检、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经站内一体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用水。根据监测结果,处理后中水各项指标,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 9)表2中的A级排放标准。 (6)固废影响验收调查 本项目升压站巡检、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垃圾处理设施分类收集进行处置。 建成投入运行后,截至目前为止未产生含油废物或废旧铅酸蓄电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7、环境风险分析 (1)环境风险识别 环境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电站存在环境风险的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变压器,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存在风险的物质主要有变压器油。 (2)环境风险分析 为了防止变压器油泄露至外环境,变压器下设置集油坑并铺设鹅卵石,通过事故排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在事故情况下,泄露的变压器油流经集油坑内铺设的鹅卵石层,由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回收处理利用,同时产生少量不能回收的含油废物。不能回收的含油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处理能力的机构处理,因此本项目在运行期的环境风险是可控且产生的影响较小的。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合理布置站内电气设备,保证各带电设备适当的安全距离,定期对站内设施进行巡检。 ②升压站设一套遥视系统,对站内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环境进行图像监视,并能向各级调度传送遥信、遥测、遥控、遥调等信息。 ③升压站设置事故油池,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流经变压器下方的集油池,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经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④定期对站内环保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环保和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⑤升压站直流系统会使用铅酸蓄电池,废弃的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⑥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以保证发生风险应急事故时,能够将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减少到最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汇集站设置3个贮油坑和1个容积为175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四周及底部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油水渗入地下,发生事故时泄漏的变压器油流入事故油坑,事故油坑内铺设鹅卵石层,事故油在鹅卵石表面铺开后迅速降温,最终流入事故油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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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的A级排放标准 | 升压站内已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根据监测报告,各项指标均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的A级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
| 1 | 本项目汇集站设置3个贮油坑和1个容积为175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四周及底部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油水渗入地下,发生事故时泄漏的变压器油流入事故油坑,事故油坑内铺设鹅卵石层,事故油在鹅卵石表面铺开后迅速降温,最终流入事故油池。 | 本项目汇集站设置3个贮油坑和1个容积为175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四周及底部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油水渗入地下,发生事故时泄漏的变压器油流入事故油坑,事故油坑内铺设鹅卵石层,事故油在鹅卵石表面铺开后迅速降温,最终流入事故油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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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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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各施工机械和设备放置在规划指定位置;电缆沟施工后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固定行车路线;尽量减少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间垃圾定期清运;被破坏的植被大多修复;临时占地 已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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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