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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5MADD6JMFX6 | 建设单位法人:姚志平 |
| 郭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团结南路4198号1区7丘88幢住建局综合楼二层406办公室 |
| ****基地项目(国网能源**二期 30 万千瓦光伏部分)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89.395833 纬度: 44.488333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7 |
| 昌州环评〔2024〕1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1043 |
| 239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5MADD6JMFX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创驰达****公司 |
| ****0104MAE1BDK73B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 ****0100MA77QU7E95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2025-10-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12 |
| 2025-12-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219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二期规划容量30万千瓦,直流侧实际装机351.36MWp,容配比为1.17:1,配套建设25MW/100MWh电化学储能设施。本项目光伏方阵采用固定支架安装。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二期规划容量30万千瓦,直流侧实际装机351.36MWp,容配比为1.17:1,配套建设25MW/100MWh电化学储能设施。本项目光伏方阵采用固定支架安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二期规划容量30万千瓦,直流侧实际装机351.36MWp,容配比为1.17:1,配套建设25MW/100MWh电化学储能设施。本项目光伏方阵采用固定支架安装。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二期规划容量30万千瓦,直流侧实际装机351.36MWp,容配比为1.17:1,配套建设25MW/100MWh电化学储能设施。本项目光伏方阵采用固定支架安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占地涉及其他草地,开工建设前应取得林草部门的意见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及《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评发〔2020〕138号)有关规定。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量洒水。施工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对运输施工垃圾的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及清洗废水等进行收集沉淀后直接用于场内抑尘,施工期结束对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光伏组件擦拭废水沿板面直接落入光伏组件下方绿地,用于植被浇灌。生活污水依托配套220kV升压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营废电器元件和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22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3、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本工程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等,占地范围内也不涉及珍稀动植物。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破坏占地以外的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集电线路区和场内道路边坡进行植被恢复,促进自然恢复。对光伏区空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场区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和苫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因此,环评提出的生态环保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有效防止了生态环境破坏。 4、污染影响调查结论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与施工车辆尾气。根据调查,施工期间采取了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等,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了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没有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式环保厕所,定****处理厂处理。 项目噪声源主要声源在施工过程中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作业方式、合理布局施工设备等减少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很小;除此之外通过规划运输线路,运输车辆尽量避绕敏感点等措施,减轻了施工期运输车辆对运输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生活垃圾分类收****农场,由环卫人****填埋场。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将建筑垃圾中可以回收利用的作回收****回收站,不能再次利用的由施工单****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期固体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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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占地涉及其他草地,开工建设前应取得林草部门的意见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及《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评发〔2020〕138号)有关规定。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 本工程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等,占地范围内也不涉及珍稀动植物。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破坏占地以外的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集电线路区和场内道路边坡进行植被恢复,促进自然恢复。对光伏区空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场区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和苫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因此,环评提出的生态环保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有效防止了生态环境破坏。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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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