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3月13日拟对三门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三门县港南引调水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台州-三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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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3月13日拟对******县**引调水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3-13 14: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6]15号

**县**引调水工程

**县健跳镇、横渡镇、花桥镇、浦坝港镇

****

工程仅为供水管道的建设,不涉及****泵站的建设。工程线路总长38km,****水库****水厂)段原水管道长10.7km(主管)、****水厂****水厂****水库)段原水管道长14km,****水库)****水厂原水管道长13.3km。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环境:

1、合理控制施工作业带、临时道路、临时堆场用地范围,不得多占用地;2、工程临时占地结束后应及时平整恢复原状;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雨季施工、避免农作物生长旺盛及收获期施工,避免晨昏和晚上动物活动高峰期施工;4、加强施工期水土保持。临时堆场等覆盖,弃渣土、垃圾等及时清运;5、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先按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施工,严格控制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占用面积,不得超挖,施工过程中随挖随埋,同时做好耕作层表土的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复垦并验收。

水环境:

1、管道试压水循环利用,基坑排水和不能利用的清管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周边绿化,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周边绿化,不得向周边水体排放;生活污水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定向钻施工结束后对泥浆(含钻渣)通过泥浆分离器固液分离,再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洒水抑尘;3、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4、禁止固体废弃物倾倒地表水体。

声环境:

1、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2、合理布置场地,在市弄塘和小雄村附近的倒虹吸施工点和黄金坦附近的定向钻出土点设置临时围挡;3、夜间禁止施工;4、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大气环境:

1、施工现场及材料运输路段洒水抑尘,裸露区域及时覆盖避免风吹起尘;2、选用环保合格的施工机械、车辆进场施工;3、选用清洁环保的焊接材料,焊接工人持证上岗;4、不设沥青拌合站,全部购买商用沥青,并采用密闭罐车运输。

固体废物:

1、挖方就近堆放就近利用,弃方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点做好水土保持措施;2、弃渣和钻渣、干化泥浆、沉渣等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3、隔油废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4、施工区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

1、枯水期施工,避免雨季施工;2、施工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禁止排入水体;3、施工期不设燃料油存放点、优化运输路线,避开水体等敏感保护目标,低速慢行;4、加强设备保养;5、选择优质管材、规范施工工艺,做好管道清洁;运营期加强日常运维,定期开展管道腐蚀评估及清洗消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4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境影****管理科

联系电话:****6206 ****6207 ****6017 传真:****6207

通讯地址:****广场路18****政府****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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