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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金亿煤矿360水平延深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煤矿360水平延深工程,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采矿工业场地及附属工程等组成,总占地面积2.92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建设涉及井下巷道延伸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土石方开挖总量1.10万立方米,回填土石方1.10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和余方。项目总投资1163.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46.03万元。项目已于2012年9月开工,2014年4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施工期间及后期需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防护措施,以治理因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问题,确保项目区生态环境安全,符合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