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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湾塘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勘察设计)(重招)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区湾塘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宁****改革局以2601-330211-04-01-14151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市****公司,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514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22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58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折算容积率)约78659平方米(含地下室255平方米),最高为6层,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规划公园绿地、南至规划二类工业用地,西至规划防护绿地,北至规划公园绿地。
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图纸规整、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服务,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本次招标控制价320.92万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4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区湾塘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专业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 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于 不给于 经济赔偿 标书代写
5.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骆驼街道昌业街88号7楼713室 联系人:严索佳 联系电话:0574-****48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骆驼街道昌业街88号7楼708室 联系人:蒋婷婷、柴甬凯(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574-****1161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