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自然资源局虞城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工作项目第一标段(包)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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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全民所有自然**清查工作项目

废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县全民所有自然**清查工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全民所有自然**清查工作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6〕040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自行支付

5、项目控制价:718800.0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1月22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6年02月04日

2、谈判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徐勐,顾传学,王国勇(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废标原因

评审结束后,我单位发现如下问题:

中纬****公司所提供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中“12、谈判保证金:12.1 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承诺函替代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的一部分。否则其谈判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要求。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根据上述情况,采购人、采购****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财政局批准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由于本项目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三家,本项目废标。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联系地址:**县**大道东段北侧

联系人:王国勇

联系电话:0370-****537

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陈咨源

联系电话:0371-****3522

3.监督单位:****财政局

联系地址:**县滨河路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37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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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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