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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2024年夏合甫乡土地碎片化整理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锦华****公司
建设地点:**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地区**县夏合甫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林工程。其中田块整治涉及10个地块,总面积1292.47亩,通过土方挖填平衡实现土地平整;**农渠2条总长723米,配套完善田间灌排体系;**田间道3条总长1.543公里,路面宽4米,采用素土夯实结构;**农田防护林带2条总长1.393公里,仅进行林床平整。项目总占地87.05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24.46万立方米且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采取土地平整、洒水降尘等水土保持措施,对临时堆土及裸露地表进行防护。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耕地碎片化问题,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与灌溉效率,促进当地农业规模化经营与乡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