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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省****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寿春路300号 ;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1-****8565;
四、采购项目名称:西药房自动发药机维保采购项目;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院目前使用的发药机生产厂家为****,品牌为艾隆。因要求所更换的零配件与原设备零配件为同一生产厂家和同一型号规格的原厂零配件。为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因此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原供应商****采购。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七、公示期限:2026-3-13至2026-3-19;(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设备物资部反映(地址:**市**区寿春路300号;联系电话:0551-****8565)。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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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物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