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资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夫夷水新****镇槐周园保护圈)等2个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6年3月12日对**省资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夫夷水新****镇槐周园保护圈)等2个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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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227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2
邵市环评(9)〔2026〕2号
2.**省资水重要河段治理工程(夫夷水新****镇槐周园保护圈)的批复
2026年3月12日
3
邵市环评(9)〔2026〕3号
3. **省新**新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利用项目的批复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