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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街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办事处: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街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2024〕3号)和《****政府关****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街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3-441225-04-01-585443)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97.78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374.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72万元。资金来源在2022年度“**省十大乡村**示范带”奖励资金(粤财农〔2023〕223号)中安排。
三、项目建设地址:**街道台洞村励志新村、勒竹口村、台洞村花塘村等。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涉及21栋楼立面改造、低压线路改造484米(管道),1002米(电气)、****中心装修1848.5平方米、道路硬底化926.24米等建设内容等内容。
五、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工程未达到必须招标条件,是否招标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六、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街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概算审核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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