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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
****142026YG****611
穗规划**地证〔2026〕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 | ******局 | |
| 日 期 | 2026-03-12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 |
| 建设项目名称 | 广花路二期CA****020地块建设项目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0962070 |
| 用地性质 | 二类居住用地 |
| 用地位置 | **市**区雅瑶东路以北,广花公路以东 |
| 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地表总面积:叁万柒仟伍佰玖拾叁点伍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4813.47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2780.10平方米。) |
| 建设规模 | ≤69626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业务函〔2026〕406号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业务函〔2026〕406号的控制要求执行。本证依据《******厅关于**市**区201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5〕279号)、《****政府关于**市**区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98号)、《****政府关于**市**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7号)、《关于广花公路东三地块(分地块一)项目用地已完成批后实施的意见》(****0288)、《关于广花公路东三地块(分地块二)项目用地已完成批后实施的意见》(****0287)、《成交确认书》(**公资交(土地)字【2026】第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核发。 | |
|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 **** |
| 项目名称 | 广花路二期CA****020地块建设项目 |
| 综合受理号 | hdMB2D070********0962070 |
| ****机关 | ****政府 |
| 批准用地文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
| 用地位置 | **市**区雅瑶东路以北,广花公路以东 |
| 用地面积 | 地表总面积:叁万柒仟伍佰玖拾叁点伍柒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4813.47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2780.10平方米。) |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 建设规模 | ≤69626 |
| 土地取得方式 | 挂牌出让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条件按穗规划**业务函〔2026〕406号的控制要求执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按穗规划**业务函〔2026〕406号的控制要求执行。本证依据《******厅关于**市**区201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5〕279号)、《****政府关于**市**区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98号)、《****政府关于**市**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7号)、《关于广花公路东三地块(分地块一)项目用地已完成批后实施的意见》(****0288)、《关于广花公路东三地块(分地块二)项目用地已完成批后实施的意见》(****0287)、《成交确认书》(**公资交(土地)字【2026】第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核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