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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661550B | 建设单位法人:周成宝 |
| 周成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开发区前百村 |
| ****年产3万吨铝质低碳无碳不烧砖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89-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2.565000 纬度: 40.587500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1 |
| 营南经开环审〔2024〕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2********661550B001X |
| 2025-10-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 25.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661550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661550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103MAEC79X49N | 竣工时间:2025-07-04 |
| 2025-07-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04 |
| 2026-0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1494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00吨铝质低碳不烧砖、10000吨铝质无碳不烧砖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吨铝质低碳不烧砖、2500吨铝质无碳不烧砖 |
| 阶段性验收,规模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 原料破碎:破碎的目的是将棕刚玉等块状原料制备成具有一定颗粒组成的颗粒料,以便使不同组成的粉料配置混合均匀,增加原料的比表面积。 本项目在**厂房内新增2条破碎筛分生产线用于铝质低碳无碳不烧砖的原料破 碎,每天工作时间约8h,包括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和筛分机等设备。原料进料斗入料口为软帘,其余面均为密闭,原料经颚式破碎机破碎后,由传送带密闭输送至对辊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对辊破碎机破碎出来的半成品,密闭输送到振动筛,经过振动筛 筛分出不同规格的颗粒,<3mm筛下料分别按颗粒大小分别进入吨袋,在厂房储存待用。 ② 磨粉:筛上料(>3mm)返回对辊破碎机重新破碎。破碎后的部分<1mm铝矾土、刚玉等原料送入新增的2台雷蒙机,将破碎料制成200目的细磨粉,每天工作时间约8h,磨粉后进入吨袋,在厂房内储存待用。 ⑵ 混料:经破碎后的颗粒料和粉料,以及石墨等原辅料分别由悬挂起重机送至配料线上方卸入料斗,储料斗中的物料经称重后依次由密封螺旋输送至加入混砂机,所需的****经输送泵送入混砂机,配料完成后混合均匀,单次混砂时间约为30min。配混料工序每天工作时间约16h,混合均匀后的原辅料经混砂机出料口落入储料罐,送至压砖成型工序。 ⑵ 成型:经混合后的铝质不烧砖原辅材料采用布料机给料,压力机进行压砖成型,每天工作时间约16h,压出的砖坯放到干燥板上,由叉车运至干燥窑进行干燥处理。 ⑶ 干燥:成型的砖坯进入干燥窑内进行加热干燥处理,干燥的目的在于排出水分,使其机械强度增加。干燥窑采用电加热,加热至180~200℃,干燥处理加热时间为8h左右,保温16小时左右,干燥后的产品经自然冷却至室温后,包装,送入库房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① 原料破碎:破碎的目的是将棕刚玉等块状原料制备成具有一定颗粒组成的颗粒料,以便使不同组成的粉料配置混合均匀,增加原料的比表面积。 本项目在**厂房内新增1条破碎筛分生产线用于铝质低碳无碳不烧砖的原料破碎,每天工作时间约8h,包括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和筛分机等设备。原料进料斗入料口为软帘,其余面均为密闭,原料经颚式破碎机破碎后,由传送带密闭输送至对辊破碎机进行二次破碎,对辊破碎机破碎出来的半成品,密闭输送到振动筛,经过振动筛筛分出不同规格的颗粒,<3mm筛下料分别按颗粒大小分别进入吨袋,在厂房储存待用。筛上料(>3mm)返回对辊破碎机重新破碎。 ② 磨粉:破碎后的部分<1mm 铝矾土、刚玉等原料送入现有项目雷蒙机,将破碎料制成200目的细磨粉,每天工作时间约8h,磨粉后进入吨袋,在厂房内储存待用。 ⑵ 混料:经破碎后的颗粒料和粉料,以及石墨等原辅料分别由悬挂起重机送至配料线上方卸入料斗,储料斗中的物料经称重后依次由密封螺旋输送至加入混砂机,所需的****经输送泵送入混砂机,配料完成后混合均匀,单次混砂时间约为30min。配混料工序每天工作时间约16h,混合均匀后的原辅料经混砂机出料口落入储料罐,送至压砖成型工序。 ⑵ 成型:经混合后的铝质不烧砖原辅材料采用布料机给料,压力机进行压砖成型,每天工作时间约16h,压出的砖坯放到干燥板上,由叉车运至干燥窑进行干燥处理。 ⑶ 干燥:成型的砖坯依托现有干燥窑进行干燥处理,干燥的目的在于排出水分,使其机械强度增加。干燥窑采用电加热,加热至180~200℃,干燥处理加热时间为8h左右,保温16小时左右,干燥后的产品经自然冷却至室温后,包装,送入库房待售。 |
| 阶段性验收,只验收一条破碎生产线、、2台混砂机、2台压力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 2座电干燥窑废气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② **2条破碎生产线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 ③ 2台雷蒙机分别自带1 套布袋除尘器(TA005、TA006),处理后的粉尘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 ④ 配料、混料过程产生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① 2座电干燥窑废气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② **1条破碎生产线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 ③ 混料过程产生废气经2台单体布袋除尘器(TA005、TA006)处理后排放。 |
| 阶段性验收,生产设备减少,除尘设备减少;混料机除尘措施设计时采用更为先进的单体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低于99.9%,且无组织是增加小于1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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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104 | 0.144 | 0 | 0 | 0 | 1.248 | 0.144 | / |
| 0.015 | 0.008 | 0 | 0.015 | 0 | 0.008 | -0.007 | / |
| 1 | 干燥窑排气筒 | 《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790-2025) | 2座电干燥窑废气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过程中干燥窑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甲醛、酚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亦能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790-2025)中的表1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 |
| 2 | 破碎生产线除尘系统 | 《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790-2025) | 破碎生产线废气经1台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过程中破碎生产线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可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亦能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790-2025)中的表1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合理布置噪声源,厂房隔声,主要噪声源加装减震垫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1 | 落地灰、集尘灰、废砖、废包装袋分别集中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处,落地灰、集尘灰、废砖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落地灰、集尘灰、废砖、废包装袋分别集中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处,落地灰、集尘灰、废砖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
| 2 | 利用现有危废贮存点,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在厂区内破损的包装桶按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 危废贮存点1处,位于厂区西侧;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在厂区内破损的包装桶按照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
| 一般固废暂存点、危险废物贮存点、排水系统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般固废暂存点、危险废物贮存点、排水系统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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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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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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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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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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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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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