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星星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地区新地矿产****公司
建设地点:**地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地区**县央塔克协海尔乡**村,总占地面积32.20公顷。主要建设****服务中心及管理用房等建构筑物约5211平方米,配套建设旅游厕所2座;**景区连接道路3000米、生态木栈道2000米及停车场1处;打造水上游乐设施及相关附属工程。项目同步实施给水、排水、电力等管线工程总长8400米,并对厂区及周边进行土地平整与绿化恢复,种植胡杨、金叶榆等植被18.76公顷。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了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提升了当地旅游接待能力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