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新合制罐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河马****公司
建设地点:**市**新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新区经十三路以东、纬二十八路以南区域,主要建设1栋单层钢结构生产车间及1座保安室,总建筑面积约27653.6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硬化、围墙及给排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布设雨水管网460米,对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及绿化覆土,种植旱地禾、羊茅等草种恢复植被,绿化面积0.64公顷。施工期间采取密目网苫盖裸露地表及抑尘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形成完整的易拉罐生产体系,提升区域包装产业配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