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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农业农村领域相关项目合同约定及质保期管理规定,现有一批项目质保期已满,各项指标经核查符合质保金退还条件。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现向社会公开征求该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反馈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项目范围
本次拟退还质保金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质保期届满拟退还质保金项目明细表》,包含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实施地点、质保期起止时间等关键信息。
二、反馈内容及要求
(一)反馈内容:凡附件所列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反馈人需如实说明拖欠项目名称、施工单位、拖欠金额、涉及农民工人数、本人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单、考勤记录等)。
(二)反馈方式: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签署反馈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
(三)反馈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逾期未提交书面反馈的,将视为该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受理单位:****
(二)联系地址:****区乐源盛****集团有限公司3号楼412
(三)联系电话:0972-****072
(四)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四、其他事项
(一)反馈人需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捏造、歪曲事实等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我局将对反馈信息严格保密,并及时核查处理;逾期无有效反馈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项目质保金退还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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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