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区生活污水日排放量约为5.6万立方米,****处理厂的污水仅为2.4万立方米,每天约有3.2万立方米污水直排进入**河;**区城南水质净化厂土建和设备安装基本完成,但污水进水管网尚未接通,无法调试运行。**河支流香山河、西江河、东门河部分河段存在多个生活污水直排口,污水直排入河,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香山河、西江河、**河部分河段属于重度黑臭水体。
二、责任单位
****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方案措施
一是制定**区全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二是接通**区城南水质净化厂进水管网并开展调试运行。三是完成长度约9.2公里的中南线污水主干管建设。四是完成**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东门河整治工程及城南水质净化厂处理能力扩建工程。五是加快推进全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补齐短板。
(二)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了**区全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完成**区城南水质净化厂(5万立方/日)、西北线长6.9公里、中南线长9.2公里污水主干管、4****泵站、**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东门河整治工程等建设。2022至2025年**市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约420公里。
四、验收情况
根据《****委员会、****政府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三)自行验收报告》,市住建局、****环境局等单位组成核查组对编号二十三问题整改及自行验收情况开展了现场核查。2026年2月4日,****办公室组织召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销号备案事宜,****委员会生态环****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问题编号二十三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5年3月13日-2月22日),监督电话:0771-****692。
****
2026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