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鑫悦益”产品品牌营销推广以及投资者教育宣传项目(招标编号:****)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入围候选供应商信息如下: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日鑫悦益”产品品牌营销推广以及投资者教育宣传项目
二、入围候选供应商信息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6年2月9日
入围候选供应商公示日期:2026年3月13日
公示期3个日历日。
第一入围候选供应商:****
投标报价(含税):****619.40元
第二入围候选供应商:**卡****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500.00元
第三入围候选供应商:**艾森****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350.00元
第四入围候选供应商:**浩庭****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801.00元
三、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银城路88****中心46楼
四、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市**区锦绣东路2777弄17号楼1-2层
联系人:殷滔、袁雯宇
电话:150****6089、186****0216
代理机构联系邮箱:****@ah-inter.com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
联系电话:0551-****0155
联系人:张**
2.异议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名称、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签章日期。
(7)提出异议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提出异议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提出异议的,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共同提出,并按前述要求签章。
(8)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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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