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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459108G | 建设单位法人:袁庆斌 |
| 马晓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路一段2号 |
| **电子级异丙醇新材料生产设施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锦****公司厂区内 |
| 经度:121.096667 纬度: 41.137778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1 |
| 锦古环表〔20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2********459108G001P |
| 2026-01-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927 |
| 3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459108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2MA0P40RU9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3MAD8GDAX4A | 竣工时间:2025-03-30 |
| 2025-03-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10 |
| 2026-0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1336 |
| 项目为扩建项目,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扩建项目,属于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子级异丙醇生产规模为产能10000吨/年,其中G3级7000吨/年,G5级30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电子级异丙醇生产规模为产能10000吨/年,其中G3级7000吨/年,G5级3000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脱水:主要将工业级异丙醇投入脱水设备进行脱水处理,此过程产生废干燥剂。 精馏:原料送入精馏塔(脱重塔、脱轻塔)后在塔底通入蒸汽,在高温(90℃)作业下利用不同组分之间的沸点不同采用精馏原理去除高沸物及微量金属,将工业级异丙醇提纯到电子级。提纯后的电子级异丙醇进入塔顶,利用冷冻水对塔顶排放的不凝汽进行降温,由于常温水无法快速进行降温,故采用冷冻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来源为塔顶冷凝器出口,化学品柜排气口、各储存罐的排气口,经管道收集后,送入一套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由一根排气筒排放。 过滤:将提纯后的异丙醇进行过滤处理,此过程主要过滤掉电子级异丙醇内的颗粒物。 产品冷却:塔顶电子级异丙醇冷却至常温。 包装:产生的成品进入成品罐内暂存或灌入包装桶内放入电子级异丙醇成品库内暂存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脱水:主要将工业级异丙醇投入脱水设备进行脱水处理,此过程产生废干燥剂。 精馏:原料送入精馏塔(脱重塔、脱轻塔)后在塔底通入蒸汽,在高温(90℃) 作业下利用不同组分之间的沸点不同采用精馏原理去除高沸物及微量金属,将工业级异丙醇提纯到电子级。提纯后的电子级异丙醇进入塔顶,利用冷冻水对塔顶排放的不凝汽进行降温,由于常温水无法快速进行降温,故采用冷冻水。生产过程中会产生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来源为塔顶冷凝器出口,化学品柜排气口、各储存罐的排气口,经管道收集后,送入一套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水洗+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由一根排气筒排放。 过滤:将提纯后的异丙醇进行过滤处理,此过程主要过滤掉电子级异丙醇内的颗粒物。 产品冷却:塔顶电子级异丙醇冷却至常温。 包装:产生的成品进入成品罐内暂存或灌入包装桶内放入电子级异丙醇成品库内暂存待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废水:系统清洗废水、包装容器(包含回收桶)清洗废水、废气治理环节二级水洗废水、超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由管道收集后,汇入厂区含油****处理厂。 废气:①塔顶冷凝器出口、化学品柜排气口、装桶、槽车灌装、各储存罐的排气口:储存罐高效密封(氮封),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入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二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30m排气筒排放。②生产车间(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高效密封+严格操作规程+生产车间全封闭。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机泵,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超纯水制备环节产生的废树脂,定期更换时由厂家进行回收;脱水设备定期更换的废干燥剂、过滤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滤芯、****中心化验成品电子级异丙醇过程产生废化学试剂及废试剂瓶、废气治理环节活性炭吸附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风险防范:依托企业现有三级防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废水:废气治理环节二级水洗废水、超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由管道收集后,汇入厂区含油****处理厂。 废气:①塔顶冷凝器出口、化学品柜排气口、装桶、槽车灌装、各储存罐的排气口:储存罐高效密封(氮封),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入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二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30m排气筒排放。②生产车间(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高效密封+严格操作规程+生产车间全封闭。 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机泵,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超纯水制备环节产生的废树脂,定期更换时由厂家进行回收;脱水设备定期更换的废干燥剂、过滤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滤芯、****中心化验成品电子级异丙醇过程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及废试剂瓶、废气治理环节活性炭吸附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后由**石化统一收集、处置,不在项目区域暂存。 风险防范:依托企业现有三级防控措施。 |
| 系统及包装容器清洗工序调整,取消水洗,不涉及清洗废水,其余与环评阶段一致。项目区域不设置危废贮存库,本项目危险废物由**石化统一收集、处置,不在项目区域暂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装置区采取分区防渗,消除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加强风险防控,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依托企业现有的三级防控措施,****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2日重新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备案,备案号为210700-2024-001-H。 |
| 环评及批复要求已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21.94 | 0 | 421.94 | 0 | 0 | 421.94 | 0 | |
| 299.26 | 0 | 299.26 | 0 | 0 | 299.26 | 0 | |
| 14.75 | 0 | 14.75 | 0 | 0 | 14.75 | 0 | |
| 168.59 | 0 | 168.59 | 0 | 0 | 168.59 | 0 | |
| 4.215 | 0 | 4.215 | 0 | 0 | 4.215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2633.58 | 0 | 2633.58 | 0 | 0 | 2633.58 | 0 | / |
| 3409.45 | 0 | 3409.45 | 0 | 0 | 3409.45 | 0 | / |
| 649.126 | 0 | 649.126 | 0 | 0 | 649.126 | 0 | / |
| 4266.4349 | 0.3741 | 4266.809 | 0 | 0 | 4266.809 | 0.374 | / |
| 1 | 二级水洗+活性炭吸附+DA17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工艺处理后,DA176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标准限值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与环评阶段一致 | ****公司东厂界和西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南厂界和北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装置区采取分区防渗,消除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 | 本项目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 1 | 超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更换时由厂家回收。**1个10m2危废间,项目产生的废干燥剂、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化学试剂、废试剂瓶均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处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要求执行。 | 超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更换时由厂家回收。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干燥剂、废滤芯、废活性炭、废化学试剂、废试剂瓶由**石化统一收集、处置,不在项目区域暂存。 |
| 1 | 加强风险防控,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本项目依托企业现有的三级防控措施,****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2日重新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备案,备案号为210700-2024-001-H。 |
|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经污****处理场处理;本项目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依托企业已有的三级防控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排放的废水经污****处理场处理;本项目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依托企业已有的三级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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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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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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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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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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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排污许可,规范排污口设置,落实监测计划。 本项目建设全厂总量指标仅挥发性有机物增加0.3741吨/年。项目投产必须符合总量要求,突破总量需重新确认。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已于2026年1月15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912********459108G001P),有效期为2026-01-15至2031-01-14。已规范排污口设置,污染物采样口的设置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安装环境图形标志。已制定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验收阶段监测数据计算,在生产负荷100%条件下,VOCs排放量为0.21t/a,因此本项目验收阶段VOCS排放量可以满足环评阶段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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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