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省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发〔2025〕5号)精神,结合我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实际,****医疗机构骨科、眼科、口腔科、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重点领域监管,我局拟采用择优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医疗机构骨科、眼科、口腔科、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购买服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参与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项目
(二)采购单位:****
(三)预算金额:28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四)最高限价:28万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五)采购需求与进度:总体要求于2026年5月20日前完成对**区(含三江新区)95****医院43家、诊所52家)现场检查,其中3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不少于15家,4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不少于80家,5月20日前完成全部现场检查。****医疗机构5个科目全部开设的有6家(医院6家、诊所0家),开设4个科目的有8家(医院8家、诊所0家),开设3个科目的有15家(医院13家、诊所2家),开设2个科目的有39家(医院15家、诊所24家),开设1个科目的有27家(医院1家、诊所26家),以****医疗机构数量为准。
(六)检查主要内容:****医疗机构骨科、眼科、口腔科、影像科、医学检验科2024年1月1日以来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医保管理、信息管理、进销存管理、医疗服务、就医管理与费用结算等问题开展现场核查,聚焦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违规使用耗材、虚假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附件3)。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至少开展过一次医保基金监管服务,近3年有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专项稽核业绩优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人员要求
(1)本项目要求服务商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配备医学、医保稽核、病案质控、信息统计等专业人员,具有从事医保、医学及医疗巡查、审核工作经验等,熟悉医保政策与骨科、眼科、口腔科、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诊疗规范。
(2)****医疗机构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配合参与检查。
(三)服务内容
服务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医疗机构骨科、眼科的各级各类线索协助核查,重点开展病历核查、数据筛查、现场勘验、耗材进销存核对,核实进销存是否相符、是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政策、是否严格执行实名就医管理等情况。
(四)保密要求
服务商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电子数据、文件材料,由我局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被检查机构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我局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廉洁要求
本项目服务团队及相关人员应自觉接受我局全过程监督,****医疗机构勾结串通;做到公正无私,****医疗机构问题;****医疗机构宴请及收受财物、有价证券等。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17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提交地点:**市**区岷江新区**路25****中心1号楼1601会议室。
(三)响应文件要求:
服务商应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1份,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如下。
(1)服务商主要资质扫描件,须包含营业执照以及开展过医保基金监管服务的证明、本项目组建团队的专业人员资质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
(2)响应函(附件1)1份;
(3)报价单(附件2)1份;
(4)询价响应文件必须用信封密封封装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不按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采购规则
有效报价单位(服务商)应不低于三家,采购****小组进行询价评审,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一家服务商。
六、其他事宜
(一)服务商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加强与我局现场工作人员的对接沟通,确保服务成效。
(二)服务商报价包含且不限于前期数据提取、数据筛查、现场核查、后期复核等系列工作及食宿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文档工本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我局与服务商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项目总金额的30%,现场检查完毕后支付项目总金额的60%,剩余10%作为项目质保金,****医疗机构处理完毕后进行支付。
(三)服务商须具备及时响应能力,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中选人原因造成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序与其他中选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七、采购联系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31-****607
联系地址:**市**区岷江新区**路25****中心1号楼1606办公室。
附件:1.****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项目响应函
2.****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项目报价单
3.****医疗机构专项检查表
****
2026年3月13日
附件1
****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开展
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项目响应函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参与2026年医保基金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项目”询价。我方保证提供询价活动要求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若我方被选定为服务商,我方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2
****购买第三方服务配合开展
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项目报价单
****:
| 项目内容 |
总价(大写) |
总价(小写) |
| ****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2026年医保基金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项目 |
备注:本报价单涂改无效。
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3
| ****医疗机构专项检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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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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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医保管理 |
1.1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标识;1.2是否设置医疗保险服务意见箱和医保政策宣传栏;1.3是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1.4是否建立医保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医保培训;1.5是否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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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管理 |
2.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执业科目范围是否与申报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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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是否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接口规范与医保信息平台对接;3.2医保结算系统是否专用;是否实现内外网物理隔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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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是否实现医保电子处方落地应用,是否做好电子处方流转、外配处方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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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是否完善进销存系统对接接口;5.2是否及时、准确上传“进销存”台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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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销存管理 |
6.1是否建立进销存台账;6.2是否账实相符;6.3是否规范保存进销存相关凭证。6.4是否使用现金支付方式结算各项药品、医用耗材购置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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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是否规范上传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并实现相关信息可追溯;7.2是否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回流耗材”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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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耗材管理是否规范;手术耗材的台账、条码与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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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服务 |
9.是否使用无执业资质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并将相关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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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服务 |
10.1是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政策,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方式等;10.2是否存在虚假诊疗等行为;10.3是否存在过度诊疗、不符合医疗常规、不符合手术指征、违反手术禁忌等行为;10.4是否存在重复收费、套用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行为;10.5是否存在串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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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收治外伤参保人时,是否详细记录参保人受伤原因、经过、时间、地点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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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医管理与费用结算 |
12.1是否严格执行实名就医管理;12.2是否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就医;12.3是否存在车接车送,是否减免伙食费等行为;12.4是否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诱导其员工虚假就医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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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是否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为参保人实时结算医疗费用。13.2.是否将不予纳入医保支付的项目,串换或以其他方式纳入医保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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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是否严格规范医疗收费,公示药械价格与医疗服务、诊疗项目收费标准;14.2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按时完成集采计划;同通用名的药品非集采数量是否超过集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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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对于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外伤参保人,是否指导参保人员真实准确规范填写外伤费用报销承诺书后为参保人员办理直接结算服务。15.2对明确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外伤参保人,是否纳入了医保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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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6.其他违反医保协议违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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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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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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