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6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台海)

审批
浙江-台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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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2026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台海)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大型汽车车灯模具及高端五轴****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

**市聚洋大道以东、海循路以北

****

本项目拟投资30000万元**厂房,****中心、数控铣床、合模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副大型汽车车灯模具、150台高端五轴数控机床和1万套汽车内外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废气:电火花废气和焊接烟尘加强车间通风。

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噪声:要求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合理布置噪声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6-****9055 传真:0576-****9391

通讯地址:甲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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