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和敏院区家具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医院)和敏院区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完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3.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第(三)项“投标需提供的样品清单”备注1“递交样品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3:30至16:30时(**时间)摆放安装好,逾期不予接收。”修改为“递交样品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3:30至16:30时(**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的8:00至9:30时(**时间),并按要求摆放安装好,逾期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3.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中序号7“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修改为“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逾期未签订的,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重新招标。”。

3.3《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条“商务要求”、“其他商务要求”序号3.3.1供货中“(2)投标人投标前可自行或联系采购人对安装现场进行勘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现场图纸强电弱电的电源线点、搭配到医疗仪器的家具涉及到改型与适配性、利旧部分的家具规划使用、空间规划色彩的搭配、同各个科室对接需修改的家具方案及颜色等),不得在中标后以对现场不了解等原因对项目提出异议,因勘察中所可能造成的安全责任或事故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修改为“(2)投标人投标前可自行或联系采购人对安装现场进行勘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现场图纸强电弱电的电源线点、搭配到医疗仪器的家具涉及到改型与适配性、利旧部分的家具规划使用、空间规划色彩的搭配、同各个科室对接需修改的家具方案及颜色等),不得在中标后以对现场不了解等原因对项目提出异议,因勘察或安装过程中所可能造成的安全责任或事故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4《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条“商务要求”、“其他商务要求”序号6.1“逾期交货:中标人承诺的交货、安装时间若逾期或因首次抽检不合格造成逾期,每逾期一天按本次货款总金额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且本次货物交货、安装达不到80%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中标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剩余货款;”修改为“逾期交货:中标人承诺的交货、安装时间若逾期或因首次抽检不合格造成逾期,每逾期一天,按中标货款总金额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且货物交货、安装达不到80%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继续无偿使用原产品至新采购货物交货为止,并没收中标人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退还采购人已付的全部货款,同时采购人无需再向中标人支付剩余货款,中标人应按中标货款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主张权利;”。

3.5《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条“商务要求”、“其他商务要求”序号7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修改如下:(因系统原因不能粘贴,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3.6《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前述更正的内容做同样的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该更正内容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对应修改,请各投标人注意查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医院)

地址:**市晋光路**段16号

联系方式:0595-****2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温陵南路48号二楼

联系方式:0595-****8718、****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伟、尤芳芸、饶路生

电话:0595-****8718、****1778

****

2026年03月13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