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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项目已完成验收,现进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满后将撤销下列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劳动监察科(联系地址:**市**区丽阳街491号3幢2楼209室,联系方式:0578-****156)书面提出异议。
**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碧湖镇)
总包单位:******公司
建设单位:****
经办银行:****分行
专户名称:**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碧湖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市****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