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符绣锦等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5(宅基地)

审批
海南-儋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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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符绣锦等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5(宅基地)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3日 时效性:

****关于符绣锦等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5(宅基地)

1.符绣锦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头潭新区安置区五巷,****基地,用地面积9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3.12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00米。

2.叶振开宗地位于****村委会新居村,****基地,用地面积1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205.13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70米。

3.陈程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兴华路十九街,****基地,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4.29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1.90米。

4.王锡立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军屯村安置区军屯二街SB栋12.13号,****基地,用地面积1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4.01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8.95米。

以上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

2026年3月13日


****关于符绣锦等四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05(宅基地).pdf
01 N2024-1468符绣锦公示材料.pdf
02 N2024-1501叶振开公示材料.pdf
03 N2024-1520陈程公示材料.pdf
04 N2024-1465王锡立公示材料.pdf
05 ****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表2026-05(宅基地).xlsx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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