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县引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市**县县北部,主要涉及寨豁乡、月山镇、柏山镇、鸿昌街道
建设性质:**项目
项目概要:通过**引水口及****水库大坝上游5km三姑****水厂****水厂,****水厂供水****水厂应急备用水源;向**县城乡居民生活和工业供水,工程引水管线总长26.067km,工程设计最大引水流量为0.96m3/s。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内容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com/s/1HYRziwSkuUc3Ev7DNy7Hngpwd=s2pf。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电子版,或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向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获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纸质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以及关心项目发展建设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调查表参见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柏山镇科技路与海华路交叉口向西220****公司院内综合楼203室)
联 系 人:崔主任
电 话:139****0882
(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省****公司
通讯地址:**市管**郑汴路76****广场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5****5846
电子信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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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