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区高新区循环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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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3-13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3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30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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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区高新区循环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区高新区循环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内容公布如下: 一、内容 1、问题:本项目前期资料不全,仅提供了部分CAD的图纸,根据湘建监督〔2024〕34号文第六条第二款规定: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包括招标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资料,以及规划条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等;以上文件必须达到国家要求的相应编制深度,确保前期资料符合要求;”。请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含初步设计说明、场地地质条件、全套图纸等的全套资料 答:详见已更新附件资料,投标人自行下载。 2、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招标人上传的概算等相关资料、投标技术文件自主进行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含所有的施工内容”,“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报价:设计费、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须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价格,不得调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是否只需提供总价报价,无需提供概算清单报价文件请确认 答:本项目进行总价报价即可,不需要清单报价。 3、问题: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是否只需要在招标文件P155“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中填写招标控制价下浮后的总金额即可,无需提供投标报价清单 答:本项目进行总价报价即可,不需要清单报价。 4、本项目是否只需要按招标文件 第159页 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表格进行报价,无需编制工程量清单。 答:本项目进行总价报价即可,不需要清单报价。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查阅及到**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领取答疑澄清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不一致处以本公告和最新发布的澄清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 ﹒**市 ﹒**市 ﹒**市**区 联 系 人:王位琳 电 话: 182****2789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 ﹒**市 ﹒鹤** ﹒**市****酒店九楼 项目负责人:欧阳慧洁 项目组其他成员:黄晓华、唐蓓 电 话:156****3389 传 真:****000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区﹒****建设局 地 址:**市**区 电 话:0745-76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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