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氯碱厂盐泥处置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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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商家:****营业执照
主要交易地区:**省/**市/**区
竞卖模式:全公开(起始价=底价)
预计出货日期:无
交易编码
****
商品列表
商品品名 预估量 单位 存放地 品牌 材质 规格 **编码 备注
盐泥 4500 ****公司氯碱厂 ZY****280007
竞价**说明与条款要求

一、报名与报价规则

1. 报名资格

意向竞买人须点击平台“获取资格”按钮,按本公告“预约说明”要求完成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活动;所有预约提交的资质材料须为清晰扫描件,本说明要求加盖竞买人企业公章的材料,须盖章后上传。

2. 提交时限

竞买单位须于2026年3月16日12:00前将竞价材料上传至平台完成预约审核提交,提交有效性以平台系统最终成功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提交一律无效,直接驳回并丧失本次竞价报价资格。

3. 审核流程

审核截止前,已提交材料如需修改,可联系委托方联系人申请驳回,并在审核截止前完成重新提交。按期提交材料的单位,由委托方进行资质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单位予以驳回并丧失后续报价资格,审核通过的单位均可参与次日报价。

4. 参与数量

本次竞价最低有效参与数量为3家,参与单位不足3家的,本次竞价不予成交。

5. 审核效力

本次审核结论仅对本次竞价有效,再次竞价须重新上传资质材料,因沿用旧材料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委托方不承担责任。本公告“预约说明”中列明的资质标准、文件要求,及本章节报名相关规则,为本次报名审核的唯一依据,委托方对竞买人的报名资格、所提交预约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拥有最终审核与判定权。

6. 报价限价

本项目竞价需严格遵循平台“付费购买”“收费处置”两种模式填报,其中付费购买模式下由竞买人向委托方支付对应价款,收费处置模式下由委托方向竞买人支付补贴款项,本项目对收费处置模式设置补贴最高限价855000元(折合190元/吨),各竞买单位需严格按照平台既定规则自主填报,凡超出前述补贴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7. 报价税率

本次竞价报价为含税价,具体税率以国家现行规定及处置标的类型为准;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时,以不含税价格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

8. 标的认可

本次标的物以实物为准,委托方不提供质量证明书;竞买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实际质量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成分、规格、纯度、瑕疵等),最终处置数量以过磅结果为准,竞买人不得因数量增减或质量现状提出拒付费用、毁约或违约等诉求,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质量依据。

9. 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可在预约审核通过前或通过后,按竞价平台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方可参与本次报价;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报价资格。该竞价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由平台负责,相关事宜可联系平台联系人,委托方就竞买人竞价保证金相关事宜不承担责任;竞价期间,竞买人若存在恶意竞价、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无正当理由撤销报价等违约行为,委托方有权通知平台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其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中选方可自行申请退款,平台将按规则及时限无息退还;中选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后的指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委托方要求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时间及金额由委托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平台扣除服务费后,无息退还剩余竞价保证金。

10. 平台服务费

积微循环平台收取成交用户含税成交总金额(成交价×实际量)的4%作为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平台交易规则由系统从用户竞价保证金中自动划转至******公司(服务费划扣采用预估制:(成交预估量×成交价×服务费率)的120%进行预扣,交易完成后根据实际量重新核算服务费金额,实行多退少补机制),由******公司开具税率6%的服务费发票。此条款由平台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平台联系人。

二、提货与履约要求

1. 履约要求

合同签订后,中选方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完成标的物的处置与提货。

2. 装运保护

标的物须整批装运、不得挑选装货,且不得夹带任何非本次竞价的物资;提货过程中需保护委托方场地设施,不得造成损坏,否则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 数量确认

标的物重量以委托方指定过磅地点的实际过磅结果为准,中选方须在委托方规定期限内,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完成合规处置。

4. 费用承担

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运输、卸车、拆解、清理费等)由中选方自行承担;过磅费用由中选方承担(过磅地点由委托方指定),凭委托方计控部门出具的计量检斤结算单,从委托方应支付的处置费用中据实抵扣。

5. 安全环保管理

中选方提货及处置期间,须严格遵守委托方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全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

(1)严禁发生标的物撒漏、污染环境等情形;若因撒漏导致地面、土壤或其他物品污染,中选方须立即采取清理措施,确保污染区域及物品符合环保要求及委托方标准,相关费用由中选方全额承担。

(2)中选方用于运输标的物的车辆须全部为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源须符合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市启动环保响应期间,运输车辆须使用新能源车辆(以**市官方发布的响应通知为准);其余时间段车辆要求同前述标准。

(3)中选方须遵守委托方厂区管理规定,定点停放车辆、按规定路线及时速行驶,文明作业并清理作业区域;不得在厂区内擅自切割拆解物资,确需切割的须提前提交方案并经委托方确认,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4)中选方须及时将标的物的运输、利用、处置进展及合规凭证告知委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合规监督。

6. 手续办理

中选方办理合同签订、提货等相关手续时,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出具加盖中选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受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方有权对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三、数量与结算约定

1. 交易数量

本次标的物处置数量为预估量,最终处置数量可由委托方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调整(可增可减);实际数量以过磅结果为准,欠量不补,超量部分按本次竞价报价标准据实计量结算。

2. 结算价款

竞价总价为暂估价,实际结算价以委托方最终计量结果为准。

3. 结算开票

中选方须按国家增值税管理规定,向委托方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付款与保证金

中选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后的指定时间内,向委托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时间及金额由委托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每批次处置完成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中选方提交合规处置凭证及发票,委托方即向中选方指定账户支付对应批次补贴款项;该合同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全部完成且无违约情形后,由委托方全额无息退还。

四、违约责任

1. 损失追偿

若因中选方处置行为不合规,导致委托方被行政处理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委托方有权向中选方追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理金额、滞纳金、律师费、诉讼费、第三方索赔款等)。

2. 一般违约

若中选方出现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提货、违规操作、提供虚假凭证、未按约定配合履约等),委托方有权全额扣除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追偿差价损失等)。

3. 逾期履约

若中选方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时间完成处置、提货,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并另行处置标的物,因此产生的差价损失由中选方承担)。

五、资格考察与复核

1. 竞价前资格考察

委托方有权在竞价前,对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本次竞价相关要求、具备相应履约条件等事项开展现场考察。无论是否开展考察,均不构成对竞买人资质的确认或承诺,不免除竞买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合规的主体责任,亦不影响委托方对报名资格的最终审核判定权。经考察不符合本公告约定资格标准、存在虚假承诺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本次竞价资格,不得参与本次报价;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约情形的,有权按本公告竞价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2. 中选后资格复核

竞价结束并发送《成交及服务费收取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委托方有权对中选方进行资格复核与现场考察。中选方不符合本公告约定资格要求、存在虚假承诺或材料造假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并按本公告规则处理竞价保证金;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委托方有权向其全额追偿。

3. 资格取消后续处理

若中选方资格被取消,委托方有权按最终有效报价从高到低顺位递补下一合格中选方,或重新组织竞价。

六、其他约定

1. 咨询联系

委托方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75****5956;平台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8****0790。

2. 现场踏勘

委托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竞价人如需自行踏勘现场、查看标的物,可联系现场踏勘联系人:靳先生,联系电话:135****2881;踏勘期间,委托方不对竞价以外的任何事项作澄清或说明,潜在竞价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描述及处置要求无异议,后续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调整或免责。

3. 条款认可

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本条款全部内容;须严格遵循既定流程诚信参与,若因自身对规则理解偏差、操作不当等个人原因引发任何状况,相应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 履行期限

本项目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限一致,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

5. 合同效力

本竞价**说明与条款要求为项目**的前置参考依据,所列内容为**基础,与正式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最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6. 最终解释权

本次竞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出现争议时,委托方将依据相关规则及实际情况进行判定与处理。

7. 交易主体

本次竞价由****组织发布,因********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本项目正式合****公司作为签订主体。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上述主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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