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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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

面积

8768

平方米

宗地

坐落

国宝路西侧、广福**侧

出让年限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

不大于1.5

建筑密度(%)

不大于30%

绿地率(%)

不小于30%

建筑

限高

整体限高50米

土地

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35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竞买保证金

700万元(其中定金700万元)

宗地编号

2026DQP02

宗地

面积

44952

平方米

宗地

坐落

国宝路东侧、广福**侧

出让年限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

大于1.0且不大于1.5

建筑密度(%)

不大于30%

绿地率(%)

不小于30%

建筑

限高

整体限高80米,沿南大塘排洪渠一侧限高60米

土地

用途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292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竞买保证金

5840万元(其中定金5840万元)

二、竞买人要求

1.宗地编号****: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2.宗地编号2026DQP02: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4月2日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 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4月2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6年4月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6年4月3日9时00****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市镜**路9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编号****:

1.该宗地不少于3200平方米的配套用房应自持。

2.该宗地的地下空间一并出让,不作为办公、娱乐、仓储用途。

3.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开发区注册成立****公司****开发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5.受让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受让****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为100%,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受让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该宗地除项目施工自用外,项目施工后剩余砂石土按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5〕29号)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置。

7.该宗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做好建设并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宗地编号2026DQP02:

1.该宗地地下空间一并出让,地下空间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

2.住宅区域应开发建设为品质化住宅小区,并符合《**市品质化住宅项目规划建设管控要求(试行)》《**市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等相关要求。

3.该宗地除项目施工自用外,项目施工后剩余砂石土按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5〕29号)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置。

4.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开发区注册成立****公司****开发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6.受让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受让****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受让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7.该宗地建设要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137********0103127

九、联系方式:

****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0593-****588、180****6398

****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360

******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3-****526

******局

****

****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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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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