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育才路(**路-**路)等9条道路、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受****委托,对**市**区育才路(**路-**路)等9条道路、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3月13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市**区育才路(**路-**路)等9条道路、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
1.2项目编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地点:**市**区
1.5建设内容:**市**区育才路(**路—**路)等9条道路、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生态廊道(富泉街-同兴街)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1.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1.7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定标时间:2026年3月13日09时00分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19899G
中标价:****1392.49元
项目经理:张永续
证书编号:豫241****26883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18日。
五、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地址:**市**区惠苑街81号
联系人:宋善闻
电话:0372-****829
邮箱:****@163.com
代理机构:****
地址:**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联系人:王晨
电话:176****6925
邮箱:****@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市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代码:124********7152602
地址:**市**大道东段559号市民之家
联系人:梁晓楠
电话:0372-****019
邮箱:****@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