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采油厂2026年更新补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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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厂2026年更新补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1月4日,受****的委托,****承担了 ****油厂2026年更新补钻工程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情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王工,联系电话:0991-****85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维吾尔自治区**县和**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路218号

联系人:孙王辉

联系电话:0990-****755

邮箱:****@qq.com

六、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联系地址:****花园路11号2号楼

联系人:王雪如

联系电话:0991-****856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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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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