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以组包方式外聘律师开展“调诉一体化”清收个人风险资产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银行**分行以组包方式外聘律师开展“调诉一体化”清收个人风险资产集中采购项目已经****同意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分行以组包方式外聘律师开展“调诉一体化”清收个人风险资产集中采购项目
2.3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标段选取律所在服务****银行**分行开展调解、诉讼、执行、和解等工作,实现个贷风险资产多元化清收化解。共划分8个标段,每个标段入围2家供应商(1主1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2年
2.5标段划分:按区域共划分8个标段。标段1:**区;标段2:**区;标段3:**区;标段4:**;标段5:**;标段6:**;标段7:**;标段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3.2投标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负责人、合伙人、高管及员工均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银行的项目**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提供承诺书)
3.5投标人提供无不良信誉记录,须在裁判文书网(查询“刑事案由”的截图)、政府采购网的违法犯罪及失信情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自成立之日起,负责人、合伙人、高管及工作人员发生过行贿、受贿案件;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人黑名单等,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采购事宜。以及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标书代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7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3年以上。
3.9投标人的服务体系应涵盖拟投标段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须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场所购置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场所照片)
3.11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必须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
3.1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5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6年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3.1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并承诺向招标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因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
3.17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3.18投标人未被招标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或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提供承诺书)
3.19投标人现有所有合伙人近三年内未受司法部门的****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无处罚记录截图)
3.20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提供承诺书)
3.21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业绩至少1份,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23提供履行合同必须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4日至2026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为:****分行以组包方式外聘律师开展“调诉一体化”清收个人风险资产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及电话,资料包含:授权委托书、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资料应清晰可辨,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2报名资料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做出,投标人因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03日09时00分,地点为********开发区新****商务中心A座5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www.****.cn/)、金采网(http://www.****.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中海路67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951-****110
电子邮件:nxjzcg@nx.****.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新****商务中心A座5楼
联 系 人:刘君河、向孙林
电 话:0951-****941、153****4359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