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 2025 年度水肥一体化项目(包3)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3-13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10021
采购代理编号:HH-ZFCG-2026-0030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省****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 2025 年度水肥一体化项目包3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10021
4、采购方式:公开
5、项目内容:**省****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2025年度麻阳县、新晃县、靖州县、通**、**市、**区水肥一体化建设,实际验收合格的有效覆盖面积不低于6942.4亩,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水肥一体化设备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配套设施建设、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壹仟零捌拾万柒仟陆佰玖拾柒元整(小写:****7697元)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 **** | **省****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 2025 年度水肥一体化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详见合同内容 | 1批 | 详见合同内容 | 详见合同内容 | ****7697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上述费用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含水肥一体化设备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配套设施建设、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管理费、验收、检测、培训、利润、税金、风险、售后、不可预见费等一切的相关费用和其他未列明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结算时,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合同费用的,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日期:2026年3月12日
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按甲方要求完成水肥一体化建设。
如遇不可预见原因或因各县市区油茶种植进度影响施工安排,工期顺延。
地点:**市**县、**县各油茶奖补项目实施地块的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工程预付款(****银行或保险机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
2.乙方发货超过合同金额的50%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含预付款)。
3.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95%(含预付款),5%尾款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无息结清。
4.以上付款条件以乙方完全履行对应阶段的合同义务并经甲方确认或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到账解冻为前提,因政府财政审批流程或财政资金调度等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的,乙方应予以认可,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任何因资金迟延产生的法律责任,且乙方亦自愿放弃向甲方主张因迟延支付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
5.履约担保:中标金额的10%,****银行或保险机构保函。保函有效期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13个月止。
6.支付方式:电汇/转账。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新姚路支行
账号:430********052504919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对委托采购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3月12日
九、合同主体
采购人:****
地址:**省**市鹤**迎丰西路 248 号
法定代表人:龙满銮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98****7113
供应商:****
地址:**市**区湘府中路 198 ****中心 C 栋 1701-2
法定代表人:陈娟
联系电话:0731-****0723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