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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82MA282LHM4X | 建设单位法人:余泽 |
| 戎益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桥头镇烟墩村日旺北路28号 |
| 年产300万个阻尼器及4000万个滚轮轴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51-C3451-滚动轴承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21.36975 纬度: 30.1653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23 |
| 慈环建〔2025〕1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82MA282LHM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82MA282LHM4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3MA2KNHG10B | 竣工时间:2025-11-28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1 |
| 2026-02-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net/view-****002-****781********712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项目性质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0万个阻尼器及4000万个滚轮轴承项目,主要设备有20台注塑机、2台清洗机、2台粉碎机、4台超声波焊接机、20台磨床设备等 | 实际建设情况:形成年产300万个阻尼器及4000万个滚轮轴承项目,主要设备有18台注塑机、2台清洗机、1台粉碎机、6台超声波焊接机、20台磨床设备等 |
| 因实际生产需要,企业注塑机减少2台,粉碎机减少1台,超声波焊接机增加2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磨加工、超精加工、碳氢清洗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磨加工、超精加工、碳氢清洗等 |
| 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碳氢清洗废气收集后经1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超声波焊接废气和其他油品挥发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 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DW001生产废水排放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碳氢清洗废气收集后经1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超声波焊接废气和其他油品挥发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 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DW001生产废水排放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
| 碳氢清洗废气治理设施设计风量由原环评中的2000m3/h变为1000m3/h,结合实际建设,设备除工作口外均密闭,集气效果较好,废气收集效率不会降低,不会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其余均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房1#1F为注塑车间,厂房2F为机加工车间,厂房1#3F为装配车间、碳氢清洗车间 | 实际建设情况:厂房1#1F为碳氢清洗车间、机加工车间,厂房2F为装配车间,厂房1#3F为仓库,厂房2#1F为注塑车间 |
| 由****生产需要,企业新增租赁厂房2#,租赁面积为963.5 m2;厂房1#1F由注塑车间调整为碳氢清洗车间、机加工车间,厂房1#2F由机加工车间调整为装配车间,厂房1#3F由装配车间、碳氢清洗车间调整为仓库,注塑车间由厂房1#1F调整至厂房2#1F,但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无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35 | 150 | 0 | 0 | 135 | 135 | |
| 0 | 0.005 | 0.006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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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18 | 0.284 | 0 | 0 | 0.118 | 0.118 | / |
| 1 | 污水处理设施 | 纳管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工艺为隔油沉淀 | 监测2天,每天4次,监测因子为pH、CODCr、氨氮、SS、石油类 | |
| 2 | 化粪池 | 纳管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工艺为厌氧发酵、沉淀 | 监测2天,每天4次,监测因子为pH、CODCr、氨氮、SS、石油类 |
| 1 | 集气罩管道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的相应标准限值4.0mg/ m3,无组织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时间2天,每天3次,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 | |
| 2 | 油雾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 碳氢清洗废气收集后经1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时间2天,每天3次,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
| 1 | 减振、降噪,加强生产管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主要产噪设备为注塑机、机加工设备、磨床、超精机、碳氢清洗机、风机等 | 东、南、西、北厂界各设1个监测点位,共2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
| 1 | ①源头控制 在物料输送和贮存过程中,加强跑冒滴漏管理,降低物质泄漏和污染土壤环境的隐患。 ②防渗漏措施 厂区生产车间、油品仓库、危废仓库等单元进行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③分区防护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已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对各单元采取严格的设计标准,对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采取了必要的防腐防渗措施。 | ①源头控制 在物料输送和贮存过程中,加强跑冒滴漏管理,降低物质泄漏和污染土壤环境的隐患。 ②防渗漏措施 厂区生产车间、油品仓库、危废仓库等单元进行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③分区防护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企业已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对各单元采取严格的设计标准,对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采取了必要的防腐防渗措施。 |
| 1 | 一般工业固废: 1、本项目塑料边角料和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作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 在厂区内设1个危废仓库,面积约10m2,主要暂存废液压油、废磨泥、废滤芯及滤渣、废碳氢清洗剂、废原料桶、废含油抹布、含油污泥、废润滑油。 | 一般工业固废: 1、本项目塑料边角料和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作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 在厂区内设1个危废仓库,面积约10m2,主要暂存废液压油、废磨泥、废滤芯及滤渣、废碳氢清洗剂、废原料桶、废含油抹布、含油污泥、废润滑油。 |
| 1 | (1)加强运行设备的管理,严格按规程要求规范操作,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2)做好危废仓库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范设置,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将危险废物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3)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应经常检查、维护,避免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导致废气未处理排入周围大气环境,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产检修。 (4)本项目隔油沉淀池、危废仓库、油品仓库的地面均应做重点防渗,防渗要求达到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5)企业拟设置一个2m3的事故应急池。 | (1)加强运行设备的管理,严格按规程要求规范操作,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2)做好危废仓库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范设置,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将危险废物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3)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经常检查、维护,避免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导致废气未处理排入周围大气环境,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产检修。 (4)本项目隔油沉淀池、危废仓库、油品仓库的地面均已做重点防渗,防渗要求达到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5)企业已设置一个2m3的事故应急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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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