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对**内河港**港区城南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河港**港区城南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
项目地址:****开发区的西**,**内河港**港区城南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的**,盐邵线(南官河)与高东线交叉口处,高东线北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将一期工程中的散货泊位装卸货种调整,仅装卸矿建材。二期工程**6个2000吨级装卸泊位、1个待泊泊位,泊位总长度622m,设计年通过能力360万吨,其中集装箱5.2万TEU,满足2035年330万吨吞吐量(含集装箱4.5万TEU)。后方配套建设仓库、堆场、道路、辅助生产及生活设施,二期工程征地面积15.38万m2(230.7亩)。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也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借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s://pan.**.com/s/1yoEEZ5KxuUP6qfsQvXBKTApwd=4pqr
提取码: 4pqr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pan.**.com/s/1tXOM9ih83oWAVrgCVSUIpwpwd=txva
提取码: txva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地周边区域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或提出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提交意见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反馈。对于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街道**南路20号
联系人:曹扬
联系电话:187****3979
环评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红**路2****中心B座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5-****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