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3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江苏-无锡-宜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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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发布机构:核管局 发文日期:2026-03-13
名 称:2026年3月13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2026年3月13日拟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1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宜铁路**500千伏岷武5659/天武5689线、天青5621/天洋5622线、阳岷5075/阳珠5076线迁改工程

**市**市高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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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路径总长6.096km,其中**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3.296km,恢复架设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2.800km,**塔基13基,拆除线路3.146km,拆除10基塔基。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合成电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铁塔设计时选用根开小的塔型,以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土石方开挖量。跨越河流时采用一档跨越的方式,禁止在河流范围内立塔。

(2)在满足GB50545-2010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的要求上,通过提高线路导线对地高度(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21m,经过耕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6m),确保改造线路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50Hz对应的4000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道路等场所时,确保线路线下的耕地、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不超过10kV/m控制限值,并设置各种警告、防护标识。

(3)线路与其他公路等设施交叉跨越时,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确保足够的净空高度。

(4)项目尽可能沿田间道路、沟渠、田坎设置杆塔,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铺设方案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可避让性以及对耕作的影响开展论证,并且****人民政府自然**主管部门备案。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连续暴雨天,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和缩短占用时间;加强施工管理,避免植被破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迁改线路周围现有田埂路及农田道路作为临时占地,严格控制临时道路宽度,减少开挖,做好区域的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严格实行表土剥离、分层堆放、分层覆土,塔基开挖应保留表层土壤,土石方回填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塔基区、施工临时道路、拆除塔基区等临时占地进行复垦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6)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民房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式环保厕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在养殖鱼塘中进行塔基施工时需做好泥浆回用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7)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控制设备噪声源强,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加强施工管理,采取设置硬质围挡、夜间禁止施工、禁止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等措施,将施工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以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8)施工期间输电线路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环卫及时清运,拆除的铁塔导线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利用,输电线路塔基开挖的余土及时就地铺平。鱼塘清淤的淤泥依法依规运送至合法处置点处置。

(9)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在临时施工道路、牵张场采取铺设钢板,定期洒水等措施,特别是大风和干燥天气时,确保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清洁;施工期间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减少扬尘产生。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周围村庄民房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围挡、对裸露场地、土堆及物料进行覆盖、洒水抑尘、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

(10)工程投入运营后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做好公众沟通工作;加强对线路巡检人员的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其环保意识,巡检过程中应关注环保问题、设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环境符合GB8702-2014、GB3096-2008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2

盐宜铁路**500千伏岷武5659/天武5689线、政阳5271/政羡5272线、窑武5915线、雉武5905线迁改工程

**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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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路径总长6.658km,其中**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53km,恢复架设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31km,**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2.524km,恢复架设50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294km,**塔基15基,拆除线路3.910km,拆除13基塔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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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合成电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合成电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铁塔设计时选用根开小的塔型,以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土石方开挖量。跨越河流时采用一档跨越的方式,禁止在河流范围内立塔。

(2)在满足GB50545-2010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的要求上,通过提高线路导线对地高度(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23m,经过耕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23m),确保改造线路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50Hz对应的4000V/m、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道路等场所时,确保线路线下的耕地、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不超过10kV/m控制限值,并设置各种警告、防护标识。

(3)线路与其他公路等设施交叉跨越时,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确保足够的净空高度。

(4)项目尽可能沿田间道路、沟渠、田坎设置杆塔,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铺设方案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可避让性以及对耕作的影响开展论证,并且在开工****人民政府自然**主管部门备案。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连续暴雨天,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和缩短占用时间;加强施工管理,避免植被破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迁改线路周围现有田埂路及农田道路作为临时占地,严格控制临时道路宽度,减少开挖,做好区域的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严格实行表土剥离、分层堆放、分层覆土,塔基开挖应保留表层土壤,土石方回填利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塔基区、施工临时道路、拆除塔基区等临时占地进行复垦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6)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民房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线路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

(7)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控制设备噪声源强,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加强施工管理,采取设置硬质围挡、夜间禁止施工、禁止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等措施,将施工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以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8)施工期间输电线路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禁止随意丢弃。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环卫及时清运,拆除的铁塔导线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利用,输电线路塔基开挖的余土及时就地铺平。

(9)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在临时施工道路、牵张场采取铺设钢板,定期洒水等措施,特别是大风和干燥天气时,确保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清洁;施工期间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减少扬尘产生。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周围村庄民房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现场围挡、对裸露场地、土堆及物料进行覆盖、洒水抑尘、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

(10)工程投入运营后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做好公众沟通工作;加强对线路巡检人员的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其环保意识,巡检过程中应关注环保问题、设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环境符合GB8702-2014、GB3096-2008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6189

通讯地址:**市江东北路176号,****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