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标的名称 |
银****博览园部分房屋建(构)筑物等公开拍卖 |
||||||||
|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拍卖行****公司) |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6年3月12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年4月9日 |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
| 一、委托人承诺 |
|||||||||
| 本委托人现****拍卖行****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银****博览园部分房屋建(构)筑物等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二、转让方简况 |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财政局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中路166号 |
||||||||
| 法人代表 |
黄瑾 |
||||||||
| ****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政府 |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 银****博览园部分房屋建(构)筑物及待核销基建支出。其中,房屋建(构)筑物包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罚没资产,详见评估报告。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企华****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中企华评报字(2025)第5719号 评估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 |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15408.16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 |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 拍卖条件 |
拍 卖 底 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万元) |
|||||
| 1 |
银****博览园部分房屋建(构)筑物等 |
15408.16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有意参拍的竞买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单位。 2.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3.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其他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产权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办理产权手续时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5、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按现状进行拍卖,未做专门的质量技术鉴定,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须自行现场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 6、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7.本次拍卖标的均不包含无形资产。 |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5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2026年4月9日下午17:00前交纳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纳账户名称 |
****拍卖行****公司) |
||||||||
| 开户行 |
**银行民生支行 |
||||||||
| 交纳账号 |
110********0025813 |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拍卖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退还。 |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 展示时间 |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9日 |
||||||||
| 展示地点 |
**市(标的物所在地) |
||||||||
| 拍卖时间 |
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0:00 |
||||||||
| 拍卖网址 |
https://paimai.****.cn/ |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拍卖行****公司)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1215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133****0190 |
||||||
| 传真 |
0951-****587 |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缴纳成交款0.15%软件使用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