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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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南启动区B片区B1****科技园一期(新能源新材料组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招标阶段 |
设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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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第3点-“投标人维保单位的技术人员数量”是指投标人维保机构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数量。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5分)-第(1)条款评分标准内容中,“根据所投垂直客梯轿厢的平层保持精度由小至大进行排名”修改为“根据所投有机房垂直客梯轿厢的平层保持精度由小至大进行排名”,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3、招标货物技术、功能、配置要求-3.3功能要求一览表-序号39-火灾紧急返回运行的内容修改为:“在基站大厅召唤盒上方,装有一火灾紧急返回运行开关,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3、招标货物技术、功能、配置要求-3.3功能要求一览表-序号41-消防员操作的内容修改为:“配有该功能时,在基站大厅召唤盒上方,装有开关,当遇到火灾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3、招标货物技术、功能、配置要求-3.3功能要求一览表-序号47-到站钟、到站灯的内容修改为:“在电梯减速平层过程中会鸣响装在轿顶或轿底的上、下到站钟,以提醒轿内乘客和厅外候梯乘客电梯正在平层,马上到站。电梯应提供普通“叮咚”音(不含货梯)。” 六、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3、招标货物技术、功能、配置要求-3.3功能要求一览表-序号50-电梯运行状态监控系统中电动车禁入的要求,其他内容不变。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3、招标货物技术、功能、配置要求-3.3功能要求一览表-序号56-随行电缆的内容修改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中-“8、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做以下修改”内容调整至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二、其他资料”中,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8.****.5条款中代建单位名称修改为:“****集团****公司”。 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补充《合同协议书》,请****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其他”节点中下载。 十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税率为9%”和“税金9%”的内容均修改为“税率为13%”和“税金13%”,其他内容均不做调整。 十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6年3月16日10:15:00”修改为:“2026年3月30日9:00: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十三、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澄清修改纪要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纪要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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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 3月 13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 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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