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丹**库区入库支流官山河流域官山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丹**市官山镇,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污水管网14.6 公里,河道湖库垃圾清理4.2 万吨,生态护岸11.5 公里,生态隔离带0.26 平方公里,生态步道8.5公里,生态沟渠6.2 公里。项目总投资7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04.43万元。
二、《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生态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三、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施工范围内按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墙)并进行维护;对裸露的土地和物料进行覆盖;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施工场地出口处安装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二)做好施工期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施工废水的处理处置,设置临时挡渣墙、排水沟等。施工期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严禁污水和污泥直排水体,施工生活污水通过施工营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做好施工期施工噪声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置临时隔声围挡等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确保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合理回收利用,禁止乱堆乱放,及时清运;及时平整施工场地和渣场,做好生态恢复。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丹****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六、本文仅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专业要求,不作为项目建筑物等合法性的依据。如政府自然**和规划、住建和水利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有其他处置意见,请予以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八、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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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